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检察公开听证公告
为促进阳光执法、检务公开,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体现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本院对黄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名称
黄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二、公开听证时间
年9月21日(星期三)下午15:30-17:30
三、公开听证地点
丰泽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四楼听证室
四、注意事项
1.听证参会人员应提前10分钟进场,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2.听证会参会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及身份证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特此公告。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检察院
年9月19日
原标题:《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