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
为切实做好复工复产消防安全服务工作,
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出台《疫情防控期间
支持复工复产消防服务九项措施》,
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01
推行消防安全自主管理。
对已经按要求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且年以来已按受消防救援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未发现违法行为的企业,不再列入上门监督检查对象,改为远程指导服务,提醒企业负责人、管理人落实主体责任,自查自改火灾隐患。
02
轻微行为减免处罚
对情节轻微、当场改正的消防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对在监督检查前已自查发现并启动整改措施的违法行为,且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的,从轻处罚。
03
延长隐患整改期限。
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因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的影响,不能及时消除的,隐患单位可以向消防救援机构申请延长整改时限。同时,应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04
消防审批再提速。
对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实行“预约核查”和“快审快批”,办事时限由法定13个工作日提速至4个工作日,能够在网上办理的事项,不让企业“再跑路”。
05
提供在线咨询培训。
复产复工企业遇到各类消防安全问题,可拨打所在地消防救援机构的服务电话或拨打“”电话,消防救援机构将第一时间提供预约、咨询等服务。“泉州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