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10月27日8版
年10月12日,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检察院举行“护城——检察护宝鲤城实践馆”揭牌仪式。该馆集中展示近年来鲤城区检察院在守护世界文化遗产、助力古城保护等方面的做法和成效。
年,“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鲤城区是泉州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核心区域,拥有开元寺、清净寺、府文庙等8处文化遗产点及各类文保单位81处。
近年来,鲤城区检察院为保护泉州古城下足了“绣花功夫”,用法治力量看护千年古城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筑起了一道古城文化与自然遗产的“保护墙”。
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守护文物措施落地
年3月,福建省文物局下发《关于核定公布福建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的通知》,鲤城区的龙岭游击队员坑洞入选福建省第一批革命文物。
为了让革命文物得到应有的保护,年5月,鲤城区检察院实地查看龙岭游击队员坑洞保护情况,发现遗址周围杂草丛生,没有任何指示牌、标识简介以及防护措施,坑洞内也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
对此,鲤城区检察院向区文旅局发出检察建议,并与龙岭游击队员坑洞所在街道办沟通,建议其对文物遗址进行有效保护。为了进一步挖掘坑洞的历史内涵,检察官还与街道办、社区人员协作,印发了文物保护典型案例、普法宣传册,开展入户宣传和入校宣传。
收到检察建议后,主管部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开展保护工作,坑洞的内外环境得到了整治,周围设立了指示牌、文物简介等标识,明确了文保单位主体责任人。
年,鲤城区检察院在开展走访中发现,泉州市级文保单位妈祖宫存在保护不到位的问题,遂依法向主管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其及时整改,确保文物得到有效保护。
探索新模式,助力文物得到长效保护
年,鲤城区检察院针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施琅故宅年久失修问题,依法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职。目前,修缮工作正在逐步推进中。
在开展文物保护工作过程中,鲤城区检察院发现私人所有的文保单位普遍存在着年久失修等问题,尤其是经过数代传承,产权人众多且分散,仅仅依靠政府出资修缮,力度有限。为此,该院联合区文旅局探索“文物+保险+服务”新模式,推动将施琅故宅等36处文保单位纳入省级文物保险服务试点,推动建立文化遗产长效保护机制,提升文保单位风险防范能力。
年8月,鲤城区检察院与华侨大学海丝司法研究中心联合设立了“古城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理论研究基地”。基地主要研究如何运用公益诉讼解决当前古城保护可能涉及的矛盾纠纷问题,以期更加科学地总结古城保护工作经验。
此外,鲤城区检察院创新监督方式,通过聘任公益诉讼观察员等方式拓宽公益诉讼线索渠道,织牢古城保护网。在古城保护公益诉讼观察员工作联系群,鲤城区检察院不定期上传古城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等,并对观察员进行培训,最大限度激发公益诉讼观察员的参与热情。
严惩文物犯罪,多方合力保护古城文物
年3月,鲤城区检察院部署开展“检察护宝守护海丝名城”专项监督行动,“四大检察”协同发力,以刑事检察为先导、以公益诉讼检察为主导、以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为补充,全方位、多角度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文物安全。
林某是一名古玩爱好者。年至年3月,林某收购石狮、石雕等文物20余件。经福建省考古研究院鉴定,其中2件属三级文物,其他属一般文物。
林某为出售而买入文物的行为,涉嫌倒卖文物罪。承办检察官对其深入释法说理,最终,林某深刻悔悟,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办案中,承办检察官敏锐地发现案件中另一条线索——涉案的部分文物是林某在本地古玩市场购买的,古玩市场可能还存在其他涉文物的违法行为,于是将该线索移送给公益诉讼检察部门。
经过实地走访,公益诉讼检察官发现,每周六各地商贩都会来古玩市场“赶集”,进行古玩交易或交流。有些卖家宣称自己贩卖的是刚出土的文物,或许是以假乱真牟利,也或许就是倒卖真的文物。
随后,鲤城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市场监管。鲤城区市监、城管等部门开展综合执法,截至目前共检查经营户35家,开具17份检查文书,警示未取得经营资质和审批的经营户不得开展文物交易、拍卖等活动。此外,为提升全民保护文物的意识,鲤城区检察院加强与社区联系,深入群众,沉浸式开展普法宣教。
记者:张仁平通讯员:苏绪
原标题:《检察护宝|鲤城检察:一砖一瓦守护泉州历史文化古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