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抚州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紧急通告!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同乘人员
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
同乘人员的公告
年9月3日,我中心接到高安市疾控中心协查函,要求我市追踪管理新冠肺炎阳性患者吴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周某某的同乘人员。根据高安市反馈信息,周某某为南昌铁路段的一名随车保洁工作人员,与新冠肺炎阳性检测人员吴某某有短暂的同车厢暴露史,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周某某9月3日已在高安市纳入集中隔离管控,3日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现将周某某与新冠阳性患者吴某某密切接触后的相关乘车信息公告如下:
、9月6日在D次列车的5-8车厢内工作;
2、9月0日3:45乘坐G次列车6车厢高安-南昌西站;
3、9月日在D次列车的-4车厢内工作;
4、9月2日在D次列车的-4车厢内工作。
请与周某某在上述时间段乘坐过同一车次车厢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当地社区(村组)报备及当地疾控中心报告,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如有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抚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年9月4日
南昌多地陆续发布通知
要求这些人员做好
核酸检测
集中隔离
暂缓来(返)
西湖区
关于做好福建省来(返)区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
9月0日,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发现6例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截至9月2日24时,莆田关联疫情累计报告新冠病毒核酸阳性75例,其中确诊病例43例、无症状感染者32例;涉及莆田市67例、泉州市7例、厦门市例。
目前,福建省已划定高风险地区个(莆田市仙游县枫亭镇全镇)、中风险地区4个。为切实做好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经研究,现就福建省来(返)西湖区人员的健康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自年8月26日起,有福建省莆田市、泉州市、厦门市旅居史的来(返)昌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报告,并接受社区(村组)管理,开展不少于2次的核酸检测。
2、自年8月26日起,有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泉州市泉港区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昌人员,实施“4+7”的管控措施,即自离开当地之日起,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实施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期间隔日开展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期满后再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自年8月26日起,有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泉州市泉港区、厦门市同安区、思明区除中高风险地区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昌人员,自离开当地之日起,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实施4天集中隔离,集中隔离期间隔日开展次核酸检测。
4、自年8月26日起,有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除外)、泉州市(泉港区除外)、厦门市(同安区、思明区除外)旅居史的来(返)昌人员,实施“4+2”的管控措施,即须持2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阴性证明的,到昌后须立即进行核酸检测,期间进行相对集中隔离;实施4天居家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满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能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自年8月26日起,省、市指挥部交办的需要集中隔离观察的人员,实施4天集中隔离,隔离第天和最后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期间隔日开展次核酸检测。
6、以上人员请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告、接受风险评估、进行核酸检测,严格按以上要求执行健康管理与隔离等相关措施。请以上人员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7、9月3日起,莆田市、泉州市、厦门市人员暂缓来(返)西湖区。如必须来(返)西湖区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村组)或单位报告,途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到达区内居住地后,配合当地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8、中秋、国庆假期临近,请合理安排出行,如非必要,居民近期不前往福建省和其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提倡聚集和聚会,尤其是不要大规模的聚集。
9、再次提醒广大居民朋友,如出现发热、咽痛、咳嗽、乏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时,请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4天内的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就医过程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耽误病情或造成疾病的传播。
0、广大居民朋友要注意加强个人防护,自觉提升自防自控的防范意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人员较为密集场所或密闭、通风不良的场所时要科学佩戴口罩,自觉配合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保持“一米线”距离等防疫要求,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使用公筷公勺等良好防护习惯。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接种条件且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居民,积极主动尽早接种,做到应种尽种,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2、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