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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福建法院着力强化
金融审判和破产审判工作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年福建法院金融审判白皮书》《-年福建法院破产审判白皮书》以及福建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通报下一阶段金融破产审判重点工作任务。
一起来看看
福建法院金融破产审判工作
有关情况吧
年至年,福建法院充分发挥金融司法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公正高效审理各类金融案件38.91万件,审结37.98万件,结案标的额达.09亿元,依法维护金融秩序,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以司法赋能服务保障实体经济稳定发展。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福建高院及时出台《涉疫情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指引》涉金融破产审判指引20条,保障及时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稳定,晋江农商行诉晋江越峰鞋塑公司金融借款纠纷案入选全国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典型案例。支持配合省政府协调处理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防控,维护我省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二是以司法裁判支持和规范金融业发展。福建高院高度重视发挥司法审判的示范引导作用,规范并引导金融产品创新,促进我省金融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福建高院和泉州中院加强涉交易场所案件的行政处置与司法审判工作的衔接,妥善审理东南大宗商品交易有限公司等涉交易场所案件。福州两级法院积极应对“原油宝”事件引发的舆情及群体性民事诉讼,在厘清金融衍生品交易结构的基础上依法作出法律评价。
三是以司法创新优化金融营商环境。福建法院紧贴金融业发展的司法需求,完善金融审判体制机制,以善意司法激发金融产业改革创新,吸引金融产业聚集发展。创新运用云计算、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推动现代科技与金融司法实践深度融合。福州台江法院依托“三网融合”打造“互联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金融解纷新模式。三明中院与金融监管部门共同设立企业“黑白名单”制度,建立对金融案件涉案企业的负向信用惩戒机制和正向扶持激励机制。
四是以司法协同搭建金融风险防控平台。福建高院与省银保监局共同出台《金融审判与金融监管协同合作备忘录》,建立重大案件通知、风险信息反馈机制。贯彻金融风险精准防控要求,建立“全省金融审判数据分析模块”,聚焦预付卡、信用卡、高危房企债务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司法建议,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积极回应。厦门两级法院与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在全国首创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入选“中国改革年度50典型案例”,司法协同的实体化运作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
五是以司法主导助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福建高院支持省银保监局在全国率先成立覆盖省市两级的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年至年共成功化解金融纠纷件,涉及金额12.99亿元。宁德蕉城法院成立全国首个普惠金融纠纷调处中心,打造多途径、高效率、低成本特色解纷模式,调解成功率达61.96%。
福建法院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建立健全破产审判工作机制,制定破产审判规范指引,设置专门破产审判机构,依法妥善审理了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破产重整案件。年至年,共受理各类破产、强制清算案件件,审结件。
一是全国首创“执破直通”机制。年9月,福建高院出台《关于执行转破产直通的若干规定(试行)》,打造执破一体的办案团队,打通执行与破产程序壁垒,促进了司法资源集约高效和企业破产成本有效降低。机制试行以来全省法院共移送“执破直通”案件件,占全国同期移送审查“执转破”案件总数的43.4%,位居全国首位。通过“执破直通”机制移送审查,立案受理破产案件件,推动化解执行积案件,债务标的额近亿余元。龙岩中院围绕“执破直通”机制打造“执破直通、府院联通、保障畅通”破产审判模式,年结案同比提速5.8倍。
二是以破产制度助力“六稳”“六保”。福建法院充分运用重整价值识别机制,尽力保住持续经营基本不亏、就业岗位不减的企业;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挽救无望的企业,及时通过破产清算程序出清。各地法院积极推动采取股权转让、信贷支持、资产出售等方式,解决重整融资需求。泉州中院、泉州市金融局推动破产管理人协会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搭建破产共益债融资平台。厦门中院在“厦门第一高楼”清算破产案审理中,通过协调金融机构发放全省首笔、全国单笔金额最大的万元破产费用无息贷款,仅80天即完成高达数十亿破产资产的处置。
三是预重整制度优势逐渐显现。福建法院充分发挥庭外重组和庭内重整的双重优势,在实践中探索行之有效的预重整制度。在企业进入重整程序之前,先由债权人与债务人、出资人等利害关系人通过庭外商业谈判,拟定重组方案,在重整程序启动后,以重组方案为依据拟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人民法院依法审查批准。泉州中院安通控股重整案,采用预重整方式,从正式受理到批准重整计划仅用时55天,成为全国较早完成预重整流程的A股上市公司成功重整案。
四是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稳妥推进。福建法院依法妥善审理了厦工机械、安通控股、贵人鸟公司、实达集团等一批社会影响重大的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帮助上市公司摆脱破产困境、恢复经营能力、转“危”为“机”。福州中院裁定受理实达集团破产重整案,仅用36天便审结实达公司破产重整案,成为全国审理时间最短、执行效率最快的上市公司重整案件之一。
五是破产审判机构和职能逐步优化。在福建高院的统筹谋划、积极推动下,厦门中院于年8月正式挂牌成立厦门破产法庭,大部分中院也已陆续成立了专门的破产审判庭,还有一些基层法院根据审判工作需要成立了专门的破产审判团队。福建高院出台《关于破产案件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单独绩效考核机制。厦门中院与市发改委、金融局、工商联等5家单位成立全国首个破产公共事务中心,聚合各部门和行业资源优势,提供破产专业咨询和业务指导。厦门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涉港跨境破产司法协助三个试点之一。
在发布的金融审判白皮书和破产审判白皮书中,福建高院深入总结了当前相关领域的发展态势和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找出了下一步工作的着力点、结合点、切入点。
一要把握着力点,在服务大局上持续用力。金融破产审判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金融审判要将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的原则,把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减少资金空转作为重要的司法价值导向,以司法裁判支持丰富担保交易类型,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破产审判要以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重发挥破产审判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实现优胜劣汰、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注重发挥企业挽救功能,坚持精准识别、分类施策,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业链、供应链关键企业通过破产重整获得新生,助力产业结构优化转型。
二要找准结合点,在协同协作上主动加力。金融破产审判系统性强、综合性强,必须强化协同思维和联动举措。要推进“立审执破”内部协同。金融审判要继续推进诉前调解、繁简分流、集约办理、立审执协调运行的一站式金融审判工作机制。破产审判要在推进“执破直通”机制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民事案件“立转破”“审转破”流程,有效防止程序空转,实现立案、审判与破产程序的无缝对接。要推进与有关部门的府院联动。建立与金融监管机构、行业组织之间重大信息共享、重大信息同研、重大风险共防的金融风险防范长效机制。总结提升厦门司法协同中心、宁德普惠金融调处中心经验,在全省三级法院推广金融司法协同机制。持续推进省级层面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建立,着力解决省级层面审批权涉及的税收优惠、信用修复等破产审判中关键性问题。
三要选好切入点,在改革创新上精准发力。金融破产审判问题新、难题多,要通过不断创新提升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来满足司法需求。要加快智慧法院应用创新。强化优化全省金融审判数据分析信息系统,通过大数据发现、分析、防控金融风险。筹建全省智慧破产管理信息系统,与全国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平台、福建省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机制对接贯通,让破产程序更高效、更便捷、更经济。要深化破产审判制度创新。及时总结预重整、跨境破产司法协助试点等运行情况,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实务经验,适时出台有关规范性文件。以厦门开展个人债务清理试点为基础,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类个人破产制度的探索实践。要推进人才培养机制创新。金融审判要继续推动与监管部门人员双向交流、联合培训等人才培养模式机制化、常态化,共同培育通晓金融法律政策、善于处理金融纠纷的法律专家队伍。破产审判要加强破产管理人和审判团队“两支队伍”建设,筹建省级破产管理人协会,探索完善破产管理人业绩考核分级管理制度,推行管理人选任竞争机制,筑牢破产审判专业支撑。
供稿:民五庭
福建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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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为企业活气血为市场通脉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