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晚报社-泉州通客户端1月29日讯(东南早报记者傅恒通讯员林鸿鑫文/图)驾驶电动车酒驾,驾驶摩托车酒驾,驾驶小轿车酒驾,你有听说过驾驶大巴车酒驾吗?1月26日晚上,泉州开发区交警大队民警在执勤时,查获了一起醉酒驾驶大巴车的案件。
26日晚上8:30,开发区交警大队执勤人员在辖区美泰路与崇益街交叉路口巡逻时,忽闻耳边传来阵阵刺耳的喇叭声,一辆车牌号为闽J26xxx的大巴车正在道路上飞速疾驰,执勤人员马上追上去并拦下该车辆。
在车门打开的瞬间,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面而来,执勤人员立即将驾驶人唐某带下车,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竟达到惊人的毫克/毫升。医院醒酒室的抽血检测,确定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01毫克/毫升,已达到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民警详细询问得知,唐某为该车车主,其驾驶证因超分一直被暂扣,经查其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1,而不是驾驶该辆大巴车所应达到的A1证,属于准驾不符。
唐某交代,当天晚上,他在家中与朋友把酒言欢,喝了几杯自家酿的米酒,酒过三巡后,想到自己的大巴车隔天将要作为婚礼用车,在意识模糊的状态下驱车出门加油。一路上,唐某肆意行驶,疯狂按喇叭。值得庆幸的是,当时车上并没有载人。
目前,当事人现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据交警介绍,春运已至,交通安全是春运的重中之重,开发区交警大队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春运期间易发生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尤其是涉酒驾驶违法行为,更是查处的重点,然而仍有人无视交通法律法规,铤而走险,有法不依,有令不止。接下来,交警还将继续严查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