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我参与,共建文明。
——石狮市妇幼保健院
石狮市妇幼保健院荣获
“泉州市-年度文明单位”
荣誉称号
近日,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泉州市-年度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泉委[]52号),石狮市妇幼保健院榜上有名,荣获“泉州市-年度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黄国南
审核:谢丽坤
终审:谢清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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