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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2/20 6:35:00

很多小伙伴都在问

保障性房源在哪里

这次

终于有消息了

昨日

年度泉州市中心市区

保障性住房选房分配工作方案公布明确了

中心市区(鲤城、丰泽、泉州开发区)

保障房选房队列及房源分配等

具体情况

一起来看看吧

年度泉州市中心市区保障性住房

选房分配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决定在中心市区(鲤城、丰泽、泉州开发区,下同)组织年度保障房分配,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根据《泉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规定》精神,结合中心市区轮候家庭和此次房源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则

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泉州市保障房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受理顺序号先后确定轮候选房顺序,按先分配租赁型房源、再分配销售型房源的步骤开展本轮保障房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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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房对象及队列

(一)选房对象:本轮保障房的选房对象为:截至年11月15日,经“泉州市保障房管理系统”公示完毕,符合条件,处于轮候状态的申请家庭,即受理流水号为第号前(计户)的轮候家庭。

(二)选房队列:本轮选房对象分为两个队列,即优先选房队列和普通选房队列,其中:①优先选房队列为符合优先选房条件的家庭,包括低保在保家庭(对象)、城市特困家庭、三级(含)以上残疾、区级(含)以上见义勇为、市级(含)以上劳模、驻泉官兵、烈属家庭等轮候家庭;②普通选房队列为优先选房对象外的其他轮候家庭。

三、房源情况及选房安排

(一)租赁型保障房房源情况及选房安排

1、租赁型保障房房源情况

本轮租赁型保障房房源共计套(市直67套、鲤城41套、丰泽47套),分别为:一房型套(市直43套、鲤城区18套、丰泽区45套)、二房型49套(市直24套、鲤城区23套、丰泽区2套)。具体如下表:

2、租赁型保障房选房安排

(1)各队列房源供应情况

优先选房队列房源供应:按本轮租赁型总房源数,依据优先队列轮候家庭数占轮候家庭总数的比例切块,提供相应数量的房源。

普通选房队列房源供应:按本轮租赁型总房源数,依据正常队列轮候家庭数占轮候家庭总数的比例切块,提供相应数量的房源。

(2)选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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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选房队列依据供选房源数,相应安排选房队列中的轮候家庭,按受理顺序号先后依次进行选房。若有放弃的,在选房队列中,按受理顺序号往后顺推安排选房,直至房源选择完毕。

(二)销售型保障房房源情况及选房安排

1、销售型保障房房源情况

本轮销售型保障房共套。具体如下表:

2、销售型保障房选房安排

为提高保障房分配效率,加快销售型保障房分配工作,销售型保障房采取预约登记的方式进行分配。具体安排如下:

(1)预约

①预约对象:顺序号为第号前,有购买意向的轮候家庭。

②预约时间:年11月26日-12月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③预约方式:有购买意向的轮候家庭,请到辖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书面申请。

鲤城区:鲤城区打锡街号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室,;

丰泽区:田安南路号(六灌路与田安路交叉口)建设大厦留后室,;

泉州开发区: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二楼(国土规划建设局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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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预约汇总:12月4日下午下班前,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将预约情况汇总至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选房。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预约对象在“泉州市保障房管理系统”中的受理顺序号先后,按优先队列及普通队列进行排序,并组织选房。

四、看房安排

本次看房安排线上看房,请选房人在年11月26日上午8:30后登录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保障性住房专栏查看房源、户型。

五、选房时间

(一)租赁型选房时间:12月1日-12月4日

(二)销售型选房时间:12月7日-12月9日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1户轮候选房家庭最多只可安排2人进入选房大厅选房,参加选房的选房人要全程佩戴口罩、出具八闽健康码及测量体温后方可进入选房现场。

(二)请符合优先选房的轮候家庭,于11月27日前至区住房保障部门,提交有效的优先选房证明材料。辖区住建部门审核后(城市低保应会同民政部门共同审核)在“泉州市保障房管理系统”中予以变更。

(三)市直项目面向中心市区所有分配对象分配,区属项目面向本辖区分配对象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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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单身轮候家庭选择承租保障房时,只能选择一房型租赁房。销售型保障选房时,申请家庭可根据自身需求,在供选房源中自由选择一套销售型保障房。

(五)轮候家庭的选房时间安排,将在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同时,住房保障部门将提前电话通知申请人,请申请人确保联系电话畅通。

(六)本轮销售型保障房采取预约的方式进行登记销售,选房期间如有未登记的轮候对象要求参与选房,按以下规则安排:受理顺序号在当日当批次选房顺序号内的,安排在当日当批次的最后一个选房顺序号选房;选房顺序号已超过受理顺序号的,在本轮选房的后如尚有剩余房源,再安排一个批次按受理顺序选房。

(七)项目管理单位应在规定的看房时间,做好轮候对象的看房工作,并安排专人做好项目的推介工作。

泉州中心市区保障性住房选房操作规则

一、为规范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工作,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分配机制,根据《泉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规定》和《泉州市保障性住房轮候和选房管理规定》及相关管理办法制定本操作规则。

二、本操作规则适用于中心市区(鲤城、丰泽、泉州开发区〈清濛园区〉下同)各类保障性住房的选房工作。

三、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中心市区保障性住房选房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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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心市区保障性住房的选房地点设在芳草嘉园综合楼2楼“保障性住房选房服务大厅”。

五、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前在其网站、报纸等公共媒体上公布符合配租配售条件的房源、销售价格(租金标准)、每日安排选房的选房人轮候号码等信息。保障房管理单位或开发建设单位应采用媒体发布、分发资料、图板展示等方式,让选房人了解保障性住房的房源、销售价格(租金标准)。

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因自身原因放弃本轮选房资格的,应在第一个选房日期之前到“保障性住房选房服务大厅”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该轮候号码暂时轮空,保留该选房人轮候资格和轮候号码顺序,并安排在下一轮房源中轮候选房。

七、由申请人代表共同申请人选房。申请人不能到场的,由共同申请人进行选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都不能到场选房的,可由申请人委托他人选房。受委托人应持委托人的身份证和经社区盖章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办理身份证确认和选房手续。选房人(含受委托选房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八、选房人应在选房前登陆“泉州市保障房管理系统”打印选房通知书,并按通知书上的选房日期,时间批次前到达指定地点,持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确认。选房人只有进行身份确认后才能进入选房大厅等候选房。

九、申请人的每一次选房资格,选房人可有三次选房机会,但必须在公布的选房日期批次内完成选房。

十、选房人每次选房时间限定为10分钟,选房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选定房号的,即视为完成一次选房,选房人应撤离选房工作台,保证后续申请人的选房。申请人被叫号三次未响应的,视为完成一次选房,直接叫下一号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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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选房人按时到场选房的,租赁型房源选房人按批准类型队列轮候号码的先后顺序进行,购买型房源采取预约选房方式,按预约家庭的轮候号码先后顺序进行选房,未在保家庭队列完成选房后,再进行在保家庭(已承租公租房的选房家庭)的选房。选房人超过规定时间到场和第二次、第三次选房的,按先来先选、后来后选的次序排队选房。欲参与购买型房源选房的轮候家庭未在规定预约时间内预约的,需进行登记,在购买型房源选房完成后,再按所有登记选房人员的轮候号码先后顺序进行选房。

(如:早上8点安排1-80号进行选房签到。9点签到的1名,10点签到的1名,9:30分1名三次叫号未响应的,9:20分1名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的。该4名待第80号选房完毕后的排序为:1是9点签到的;2是9:20分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的;3是9:30分三次叫号未响应的;4是10点签到的。)

十二、选房人选定房号后应签订《选房确认书》,由选房系统锁定所选房号,并在选房大厅大屏幕中公布,其他人不得再次选择。

十三、选房人签订《选房确认书》后,不得私下调换所选房号。

十四、选房人签订《选房确认书》后,如有意调整其所选房号的,必须先签订《退房确认书》放弃所选房号,并在当日所有批次的选房工作完成后,再给予一次重新选房机会。选择其他房号后,重新签订《选房确认书》。

(如:有1名申请人选择了室,但他对选择的房号不满意,应先放弃所选的室房源,供后面的选房人选房,并安排在当日选房结束后再给予重新选房)

十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在每日选房结束后及时统计并公布选房情况。

十六、选房人签订《选房确认书》后,相应的保障性住房管理单位或开发建设单位根据房屋交房日期提前通知申请人办理租赁(购买)合同的签订。申请人应在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购买)合同和办理相关入住手续。

十七、选房人拒绝选房的、未在选房当日签订《选房确认书》的及已签订《选房确认书》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一次选房资格。

十八、邀请市纪委驻住建局纪检组介入选房工作,进行现场监督。

十九、本操作规则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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