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图,相信很多人都见过:
▼▼▼
对,就是关于大货车周围的盲区。
此前,我们也发布过很多关于大货车盲区的警示案例:
注意!大车右转有“虎口”,会“吞”人命!
知危险会避险
我说你听
被看见,才安全——交通安全云课堂系列之七
最近在鲤城,就有这样一位电动车驾驶人横穿马路驶入正在该路口等待通行的一部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前盲区内。
▼▼▼
1月4日6时35分许,泉州鲤城区南环路红绿灯路口,一电动车驾驶人横穿马路驶入正在该路口等待通行的一部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前盲区内,被重型半挂牵引车撞倒并向前推行了多米,事故导致电动车驾驶人受伤严重。
事故发生后,鲤城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前往现场处置。事故现场可见一部蓝色电动车被卡在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头左下方,电动车上的东西散落一地,现场有明显血迹。
民警经进一步调查后发现,事故发生前重型半挂牵引车正在路口正常等待红绿灯通行,电动车驾驶人陈某横穿机动车道行至该牵引车车头前,而此时绿灯已经亮起,牵引车驾驶人未发现盲区内的陈某,直接向前行驶,陈某被撞倒并卡在牵引车下。牵引车驾驶人未发现异常,向前行驶了四百多米,直到旁边车辆驾驶人提醒后才紧急停下。这期间,陈某的电动车一直在地上摩擦,监控中甚至可以看到因摩擦产生的火花。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除了车身周围的盲区外,说到大货车盲区,还有一种情形——就是“转弯盲区”。由于它恰好处于车辆右前方盲区内,同时又处于车辆转弯时前后轮内轮差形成的弧形区域内,因此,它还有一个比较惊悚的名字,叫“死亡弯月”。
从以上案例可见,相关事故都发生在大货车起步、转弯或与大货车并行时。而我们此前曾多次提醒小型车辆、非机动车及行人:大货车车头车尾、车身两侧存在较大的视觉盲区,稍有不慎便可能发生严重意外。▼此外,还有一个需要格外注意的,就是大货车转弯时因前后轮轨迹不同产生的“转弯盲区”。
不管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其他小型机动车辆,一旦出现在上述盲区内,就很可能导致悲剧。
当然,除了货车盲区,还有一点也是要特别注意的,那就是货车超载。
大货车,体型大,重量大,行驶在道路上就是一个“巨无霸”,如果还超载,对其他车辆、行人、非机动车都是很大的威胁。泉州各地公安交警持续对货车超载保持高压查处力度,近期也查获不少相关违法案例。典型案例011月12日23时27分,德化交警大队民警在省道线公里处德化段,查获潘某明驾驶大型汽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该车标准值kg,实测值kg。根据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其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元处罚,同时扣留车辆。
021月19日16时51分许,安溪交警秩序中队民警在湖头镇三安路段,开展货车超限超载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查获苏某驾驶闽C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超载。经过磅,该车核载KG,实载KG,超载达%以上。民警依法对其作出驾驶证记6分,罚款元的处罚,同时扣留车辆。
03违法当事人:肖某
违法时间:1月18日16时30分许
违法地点:国道线公里米台商区路段
违法行为:该车核载kg,实载kg,已超过核定载质量%以上
处罚决定:驾驶证记6分,罚款元并扣留车辆至违法行为消除
04违法当事人:罗某辉
违法时间:1月18日09时14分许
违法地点:台商区学堂南街学堂西路至杏秀路路段米路段
违法行为:该车核载kg,实载kg,已超过核定载质量%以上
处罚决定:驾驶证记6分,罚款元并扣留车辆至违法行为消除
05违法当事人:童某彪
违法时间:1月16日17时27分许
违法地点:台商区杏秀路玉坂菜市场路段
违法行为:该车核载30kg,实载kg,已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未达%
处罚决定:驾驶证记6分,罚款元并扣留车辆至违法行为消除
06违法当事人:林某东
违法时间:1月19日5时16分许
违法地点:医院路段
违法行为:该车核载kg,实载63kg,已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未达%
处罚决定:驾驶证记6分,罚款元并扣留车辆至违法行为消除
交警提醒:在这里,我们要提醒大型车辆驾驶人:行车途中一定要密切观察车辆周围情况,尤其是在转弯时,一定要充分观察右侧盲区内是否有其他车辆和人员;建议在车辆后视镜上加装用于观察盲区的小圆镜,可最大程度消除视野死角,提高转弯、倒车时的安全性。
同时,非机动车、行人,切记要远离大型车辆,在路口处遇到大型车辆,一定要拉开足够的横向距离,不要置身货车右转时的“内轮差”区域内;宁可停下等待大车先行,也不要与其争道抢行!
秋冬季节,货物运输需求稳步上升,同时,秋冬季节易出现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影响道路出行安全,货运车辆的行车安全问题不容丝毫大意。
货运车辆应按照核载质量、车身尺寸等依法装载运输。若载货超出车厢栏板,会导致重心过高或偏移,容易引发侧翻事故;若货物捆绑不牢,则可能在运输途中掉落、遗洒在道路上,形成意外的危险源,严重威胁其他车辆行驶安全。
END来源:泉州交警微发布
|交友|吃喝|玩乐|招聘|租房|二手|
专注水头本地资讯,十几万水头用户订阅
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