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华律网
昨日凌晨,南安市公安局洪濑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在洪濑某大厦一套房内有人赌博扰民。
民警赶到现场时,在一套房门口听见里面有打麻将和女子谈话声音,随即进屋检查。民警一进入就看到,套房客厅旁边一间卧室里,4名女子正围在一张麻将桌旁打麻将,桌上还放着一些现金。民警经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即上前对现场赌资、赌具予以扣押,并将涉嫌赌博的四名女子传唤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涉嫌赌博的四名女子分别为陈某、周某、钱某、曹某,四人均是外来务工人员,目前都在洪濑镇一家KTV上班。当晚,因陈某生病从卫生院回到租房休息,周某等三人组织前往租房探望,未曾想到几人竟然臭味相投,不是照料陈某好好休养,而是相约用麻将赌博,而且还不注意影响,声音很大,影响周边群众休息,被举报查获。
民警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规定,赌博数额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元以下罚款,而四人现场赌资总共有元,平均每人已经超过元,所以4人均因涉嫌赌博被依法处予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适当娱乐,远离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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