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习近平总书记在年春节团拜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在家尽孝、为国尽忠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孝廉精神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基因之一,弘扬孝廉文化对孕育和睦家风、和谐民风、清明政风,培育良好的社会风气,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泉州是全国重点侨乡,在外华侨华人多万人,分布在全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泉籍华侨华人始终心系“摇篮血迹”和“故土家园”,将中华民族的兴衰与自己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辛亥革命、抗日战争、民族解放、家园建设、改革开放等每一个重要时期,都涌现出许多舍家为国、无私奉献的泉籍华侨华人。他们身上所体现的恋祖爱乡、赤胆忠诚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勤俭节俭的清廉精神以及爱拼敢赢、开放进取的奋斗实干精神,对于当前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都有着十分宝贵的现实意义。
以泉州市“一镇一孝廉”创建活动为契机,泉州市纪委监委、市委统战部、市侨联、泉州华侨历史博物馆、市海外联谊会联合本报共同推出“追忆泉州华侨孝廉故事”栏目,先期推选出28位在各个时期、各个领域做出重大贡献、表现突出的泉籍侨界杰出人物进行报道。
人物名片罗豪才(年—年),祖籍福建泉州安溪,新加坡归侨,著名法学家、教育家和社会活动家,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北大法律系教授、博导,历任北京大学副校长、北京市侨联主席,中国侨联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致公党中央主席,第九届、第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曾兼任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会长,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等职务。
年3月,罗豪才在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作政协提案情况工作报告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反侵略反殖民少年先锋
罗豪才祖籍安溪县金谷镇美洋村官岭,他的祖父19岁就与乡亲结伴到缅甸谋生,后移居新加坡。年3月15日,罗豪才出生于新加坡西南裕廊海滨,为家中长子。年卢沟桥事变后,中国国内抗战形势日益严峻。他的父亲和伯父虽然收入微薄,但同样积极捐钱捐物支持国内抗战。年珍珠港事件后,日军攻占了新加坡,对当地支援国内抗战的华人展开了疯狂报复。他的伯父同许多进步人士及热心华侨都惨遭日军杀害,父亲则逃亡印尼。当时,罗豪才虽然年纪很小,但是家人、邻居受害的经历以及这期间的所见所闻使他对日本侵略者充满了仇恨,他也慢慢和当时积极抗日的进步人士及进步组织走得很近,帮助抗日人员、游击队员捎带物资通过日本人的关卡,后来加入了进步组织的外围组织。年日本投降后,英国迅速回来接管了新加坡,但是人们的生活并没有获得改善,有识之士开始进一步思索新加坡的未来。1年1月,罗豪才考入南洋华侨中学初中部学习,这是当时新加坡乃至整个东南亚最顶尖的华校,也是岛内进步势力最活跃的一所学校。进入华中后,他很快与郑万英、王清泗等进步同学接上了头,积极组织学潮和革命活动,危险无时不在。年,罗豪才在上学路上遭遇抽查,书包中的进步传单成为所谓“罪证”,他被捕了。在被关押一年多之后,英殖民当局借口他的出生证丢失,将他驱逐出境。年,罗豪才与王清泗等其他难友一起从红灯码头登船,离开新加坡,驶向中国大陆。那一年,他刚满18周岁。回到祖籍国,罗豪才先被安排到广州知用中学,后又转入江苏省无锡市第一中学学习。年,罗豪才考入北京大学,成为法律系的一名大学生。因为曾有抗日、抗英活动经历,他比许多同学更成熟,加上又有一颗公益心,第一年便当了班长。立德树人公平正义
中国行政法学奠基人
罗豪才是我国著名的法学家、教育家。他长期从事法学教学和研究工作,在宪法学、行政法学等领域学术研究方面有着深厚的造诣。他担任北京大学教授数十载,呕心沥血,立德树人,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作出了突出贡献,为国家培养了大批法学优秀人才,堪称桃李满天下,深受学生们的崇敬和爱戴。毕业后,罗豪才留校任教,先后担任助教、讲师、法律系副主任。年,他参加了在荷兰举行的国际法学协会年会。面对世界法学界的发展状况,他痛感国内法学研究的落伍和资料的匮乏。因此,他抓住一切机会充实自己。不久,他获准赴新加坡探望母亲和弟弟妹妹,在三个月的探亲时间里,他穿行于当地的各个书店和图书馆,整日忙着收集信息,查找资料。年,罗豪才又以访问学者的身份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进修。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他先后走访了美国、加拿大20多所大学的法学院,与外国法学研究者们进行深入探讨。至今,在北大法律系的图书资料室里,学生们阅读的许多法学资料,就是当年罗豪才从国外带回的。年,在罗豪才与中美法学界的几位著名专家、教授的倡导下,由国家教委、司法部主管的中美法学教育交流委员会正式成立,罗豪才任中方执行主席(后为代主席)。在该委员会存续的14年里,向美国派出多名学习进修、访问考察的人员,其中不少人学成回国后,成为所在院校法律教学的骨干。与此同时,他们还举办多次中外法学研讨会,使近千名教师、学生受益。在治学上,罗豪才的教学与研究颇具特色。他认为,在学术研究上不要有门户之见,建立学科要依靠团队精神,要提倡争鸣、争辩。尤其是对年轻人,更要鼓励创新意识。年,罗豪才出任北京大学副校长。在副校长任上,罗豪才坚持开放办学、改革行政,曾代表系、校方与国外的院校签订了数十项交流协议,他要求下属职能部门要为申请出国留学的人员提供方便和服务,他主张学校应全方位向外开放,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多招收外国留学生,特别是有关中华民族文化的学科。在年至年罗豪才担任北京大学副校长、教授期间,他还兼任北京市侨联主席、中国侨联副主席、北京市人大常委、致公党中央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虽身居高位、肩挑数职,但他依然没有放弃教学和学术研究,即使在担任最高法院副院长时,仍带博士生。对学术研究他“痴心不改”,更多的是出于“职业偏好”。数十年的学术生涯里,罗豪才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他著有《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和政治制度》《行政法论》《行政法学》《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软法亦法》《谈法治话人权》等多部在学术界有重要影响的著作。他主编的《行政法论丛》系列丛书,成为展示行政法学最新理论研究成果的重要平台。在潜心理论研究的同时,他注重将司法审查研究与实践相结合,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立法组的负责人之一,参与了多部行政法律的论证和草拟工作。年8月,年近八旬的罗豪才获得“蔡元培奖”,这是北京大学对他为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最高表彰。在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期间,罗豪才坚决贯彻院党组决策,忠实履行职责,推动分管的行政审判、法官教育培训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人民司法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他按照中共中央依法治国的方针和院党组的具体部署,积极探索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审判制度,大力推动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的制定实施,指导查办了一批重大行政审判案件。他参与筹建国家法官学院,加强和完善法官培训体系化建设,促进了人民法院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提升。罗豪才任最高法院副院长期间的工作照
毕生奉献爱侨护侨
备受海内外侨界拥戴
罗豪才是著名的归侨领袖,是新中国侨务工作的重要参与者、见证人和领导者。他始终与“侨”有着一种难以割舍的特殊感情,坚持不懈地为归侨侨眷和海外华侨华人真诚奉献。他切身感受到新中国侨务事业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侨务工作的蓬勃开展。“国运兴,侨运兴”,是他积数十年实践经验而生发的真知灼见。早在中学和大学期间,他就被推为华侨学生的“头领”。在北大不到一年,他就成为学生会和团委会华侨工作部负责人,第三年即当选为北京市侨联委员。为沟通华侨学生与国内学生的关系,罗豪才做了许多协调工作。他任校领导后,又在处理入学、工作分配、出国探亲、派遣留学人员等问题上,为维护归侨侨眷的利益做了大量工作。作为法律专家,他为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制定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在年担任致公党中央领导职务后,他又多次以个人或党派的名义提出关于贯彻落实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解决华侨农场、林场的困难,改善侨商投资环境等问题的提案和建议,推动建立与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和台港澳同胞更加广泛而密切的联系,走出一条能够体现党派特点的侨务工作新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