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学生资助工作操作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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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操作规程:登录福建助学APP→注册→上传评定材料→辅导员审核→二级学院民主评议→全校排序→公示无异议,确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操作时间:9月份
备注:建档立卡、低保等政策兜底学生上传证明材料,直接认定为特别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操作规程:学生报到当天填写《缓交学费申请表》→二级学院审批,办理入学手续→二级学院通过奖助学金以及勤工助学等方式帮助学生解决经济困难→学生根据申请期限缴交学费
操作时间:9月份
备注:各二级学院新生入学后将绿色通道人数、名单和欠费金额报送学工处(不含生源地贷款学生)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操作规程:学校公布评定文件及名额分配→符合条件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必须是上一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公示三天→报送学工处审核、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并全校公示五个工作日→报省教育厅评审、教育部审批
操作时间:9、10月份
备注: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表现突出的特别优秀学生,每人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元。
优秀学生奖学金(含专业学习奖学金和精神文明与优秀社会工作奖学金)
操作规程:各班级开展上一学期学分绩和综合测评→评选符合奖学金条件学生→二级学院公示三天→报送学工处→学工处审核、公示、表彰→发放奖学金和荣誉证书
操作时间:每年10月份评定上一学年第二学期(毕业班6月份),3月份评定本学年第一学期。
本科学生发展性资助
操作规程:符合发展性资助项目的学生向相关部门申报→相关部门审核→报送学工处受理→学校按照实施办法审核→按项目资助
备注:项目较多,详见学生资助网发展性资助实施办法。
师范生助学金
操作规程:学工处发布文件→各二级学院汇总师范生姓名、银行账号报送学工处→学工处办理发放
操作时间:每年3月份、9月份
备注:师范生每人每学期元。
校内勤工助学
操作规程:学工处发布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招聘需求→学年初举办招聘会→确定上岗学生→培训上岗学生→学生上岗→按月提交工时登记表→发放工资
备注:非毕业班学生原则上每个月上岗不超过40小时,毕业班学生超过40小时应提前向学工处报备。超出工时可作为志愿服务时长
国家助学金
操作规程:学工处发文,经福建助学APP认定的建档立卡、低保等政策兜底学生为一等助学金获得者,全省统一切线分数以上其他学生为二等助学金获得者→各二级学院采集学生银行账号、姓名和金额信息报送学工处→学工处按月或定期发放助学金
操作时间:按月发放
备注:一等助学金每个月元,二等助学金每个月元。
泉州市教育基金会优秀大学生奖助学金
操作规程:符合条件学生(师范生为主)向二级学院申请→填写《泉州市教育基金会优秀大学生奖助学金申请表》→二级学院党委研究确定、公示三天→报送学工处审核→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全校公示三天→报送泉州市教育基金会备案→发文表彰、发放奖学金
操作时间:秋季学期评定
备注:由泉州市教育基金会设立,奖励资助80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每人元。
成功寒窗奖学金
操作规程:符合条件学生向二级学院申请→填写《成功寒窗奖学金申请表》→二级学院党委研究确定、公示三天→报送学工处审核→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全校公示三天→报捐资者备案→发文表彰、发放奖学金
操作时间:秋季学期评定
备注:由香港爱心企业家庄永兴设立,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奖励25人,每人元。
贤銮奖学金
操作规程:符合条件学生向二级学院申请→填写《贤銮奖学金申请表》→二级学院党委研究确定、公示三天→报送学工处审核→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全校公示三天→报送福建泉州贤銮福利基金会备案→贤銮福利基金会举办颁发仪式、发放奖学金
操作时间:秋季学期评定
备注:由侨胞何瑶煌先生捐资设立,奖励50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1元。
泉州市关工委千墅奖学金
操作规程:符合条件学生向二级学院申请→填写《泉州市关工委千墅奖学金申请表》→二级学院党委研究确定、公示三天→报送学工处审核→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全校公示三天→报送泉州市关工委备案→发文表彰、发放奖学金
操作时间:秋季学期评定
备注:由旅港乡贤苏千墅先生捐资设立,奖励30名品学兼优的学生,每人元。
陈笃彬教育奖学金
操作规程:符合条件学生向二级学院申请→填写相关表格→二级学院党委研究确定、公示三天→报送学工处审核→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全校公示三天→报送奖项设立者备案→表彰、发放奖学金
备注:郭小平先生设立,每年15名学生,每生奖励元。
寒暑假家访助学金
操作规程:学工处商各二级学院确定走访对象→学工处和二级学院走访慰问困难生家庭
社会资助“感恩教育”
操作规程:各项社会资助受助学生撰写感谢信→二级学院汇总感谢信报送学工处→学工处汇编感谢信,向各项社会资助出资单位或个人反馈
操作时间:由热心社会团体、企业家等捐资设立的社会奖助学金,每年10月份
国家资助“励志教育”
操作规程:国家(励志)奖学金等获得者撰写先进事迹→通过先进事迹报告会、宣传栏、汇编等形式在全校学生中弘扬“克服困难积极向上”的良好风尚
操作时间:3月份至5月份
受资助学生校内志愿服务
操作规程:学生注册志愿汇“福建省学生资助志愿者服务联盟——泉州师范学院”→校学生自律委员会在志愿汇上发布服务信息→学生登录报名参加活动,按时打卡
备注:志愿服务作为劳动教育重要内容,定期总结表彰
学费减免
操作规程:经济困难的孤儿、烈士子女等符合条件学生下载《学费减免申请表》申请→二级学院初审→学工处审核→学工处办理学费减免
操作时间:9月份至10月份
临时困难补助
操作规程:家庭遭遇重大变故、个人遭遇严重伤害等特殊困难情况学生下载《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或《助困圆梦基金申请表》,向二级学院申请→报送学工处审批→发放补助金
操作时间:日常办理
备注:助困圆梦基金由石狮市阳光太太志愿者协会捐资设立
退役复学学生学费资助
操作规程:退役学生办理复学手续→不必缴纳学费(如学费超过元,超出部分学生自行缴交)全国征兵网下载退役复学学费资助申请表→办理审批手续→报送学工处(含退役证明复印件)→学工处受理
操作时间:秋季学期
备注:大学生应征入伍有关政策规定和流程详见大学生征兵网或全国征兵网
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操作规程:应征入伍学生(含士官)下载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表→应征地县区武装部、学校财务处审批→报送学工处资助管理科→学工处审核办理→学校先垫付补偿金→汇总报送省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报送教育部审批
操作时间:秋季学期
备注:大学生应征入伍有关政策规定和流程详见大学生征兵网或全国征兵网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操作规程:借款学生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推荐→向当地经办银行(福建省以农商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为主,省外生源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主)提出贷款申请→贷款人受理→贷款人调查、审查、审批→与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贷人签订借款合同→开学后,学工处进行确认→贷款发放,银行划款到就读高校→财务处组织学生办理缴费手续→贷后管理等其他工作。
操作时间:每年7月1日至10月15日
备注:贷款最高金额元。福建省生源,在校生(非当年录取新生)首贷需登录福建助学APP申请资格认定
相关联系方式
学校资助-
资助工作邮箱: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