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培训是稳就业保就业的重要举措。区人社局把稳重点群体就业作为稳就业的重中之重,积极落实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充分发挥实训基地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作用,大力开展“技能提升促就业专项行动”,不断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为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支撑。
开展产教融合实训行动
进一步支持实训基地建设,依托泉州经贸学院、华侨职校“福建省大学生实训基地”和“泉州信息工程学院产业实训基地”开展2期大学生产教融合培训班,实现“就业即培训”“培训促就业”,助力高校毕业生走稳就业路。
开展就业重点群体专项培训活动
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充分发挥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作用,鼓励引导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针对重点群体就业特点,合理设置培训专业,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一.开展项目制培训
1.政策内容:
依托各级人社部门公布的补贴性免费职业培训学校为就业重点群体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2.补贴对象:
承办培训的补贴性免费职业培训学校。
3.补贴标准:
按培训合格人数予以学校补贴。就业技能培训元/人;创业培训元/人。
二.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1.政策内容:
依托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就业重点群体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2.补贴对象:
承办培训的培训机构。
3.补贴标准:
按培训合格人数每人元予以机构补贴。
三.开展马兰花创业培训
1.政策内容:
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机构开展“马兰花创业培训”,为有创业意向和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提供免费的创业培训和指导。
2.补贴对象:
区人社局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确定的“马兰花创业培训”机构。
3.补贴标准:
按培训合格人数每人元予以机构补贴。
开展技能等级提升行动
鼓励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学技能、提技能,为进一步提升就业能力、拓宽就业渠道“充电蓄能”。
1.政策内容:
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证书等级给予一定标准的“见证补贴”。
2.补贴对象:
取得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
3.补贴标准:
初级工(五级)元/人;中级工(四级)元/人;高级工(三级)1元/人;技师(二级)元/人;高技技师(一级)元/人;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元/人。
来源:看丰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