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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9/8 20: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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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去搬砖!”

这是人们对勤劳致富的美好愿景。

但事实上,工地的钱没那么好赚,

相关的劳资纠纷层出不穷。

遇到纠纷怎么办?

惠州市住建局发文了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监管工作的意见》

全文如下

各县(区)住建局、房管局,各建设单位,施工、监理企业:

近期,我市部分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因清退施工班组导致工程款纠纷,引发班组人员多次上访,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规范合同履约管理,有效遏制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监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必须进一步增强诚信履约意识,切实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加强合同履约行为的管理,营造依法经营、诚信履约的建筑市场环境。

二、农民工工资支付由项目施工企业负总责,施工企业必须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做好劳务分包、劳动用工及工资发放的管理工作,并对其分包的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纠纷承担连带责任,切实维护施工班组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凡工程项目存在拖欠班组工程款和工人工资纠纷的,施工企业应落实主体责任,积极主动处理,及时协商沟通,确保在一个月内解决问题纠纷。一个月内未解决的,双方应通过仲裁或司法途径进行解决,坚决防止因工程款和工资纠纷造成集体上访或极端讨薪事件。

四、各县、区住建局应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生拖欠班组工程款和工人工资的项目,施工企业不积极主动处理、未能在一个月内协调解决、导致矛盾纠纷久拖不决的,应将该项目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将该企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加大对项目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在开展各类专项检查时列为必检项目,同时对施工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引发多次个访或集体上访的,可责令项目停工整改,并予以全市通报和上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各县、区住建局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实行项目纠纷处理周报制度,对监管不到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到位的,市住建局将进行约谈。

五、房地产开发项目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久拖不决并引发多次个访或集体上访的,影响项目施工进度和造成竣工交付使用时间不确定的,应暂缓受理其预售许可申请。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8月7日

由惠州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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