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区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年第17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精神,经专家研判,我区部分封控区已满足解封条件。经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泉州台商投资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决定:
自年4月1日起,对台商投资区“张坂镇下宫村下街42号、42-1号、50号、55号”区域解除封控。
封控区解封后,原区域降为管控区,居民要实行7天健康管理,每日进行体温自测和健康监测,不出村(小区),不去公共场所、不去人员聚集场所,严格按照《泉州台商投资区村(小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导则》等现行的防控工作要求,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泉州台商投资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