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泉防控指〔〕1号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福建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共交通防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已在机场、火车站、码头、汽车站等重要交通枢纽设立卫生防疫检查站,所有乘客必须自觉配合体温筛查等防控措施。
二、公交、客运班车、出租车(含网约车)、轮船不得搭载未佩戴口罩的乘客,乘客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三、在全市高速出口设立交通卫生防疫检查站,对重点疫区来泉车辆(含探亲、旅游、学生、返工)实施疫情排查防控,对驾乘人员测量体温。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泉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
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