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城东南滨江片区改造项目(前头社区石改)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通告》发布。
住宅房屋分为有条件限量等价值产权调换、货币补偿、部分等价值产权调换与部分货币补偿相结合三种方式;安置房源为美仙山花苑二期……《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公布了征收补偿对象及补偿方式、安置地点、补偿价格确定办法等内容,并向被征收人征求意见。
被征收人对该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书证材料(或房屋所在地基层组织出具的证明),在9月3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或信函方式寄至联系单位。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关于城东南滨江片区改造项目(前头社区石改)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的通告
因城东南滨江片区改造项目(前头社区石改)建设需要,拟征收东至泉州市丰泽生态渔业产业基地,西至安吉路,南至前头社区已征空地,北至青莲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及附属物(具体以征收范围图为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泉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等有关规定,已组织有关部门对《城东南滨江片区改造项目(前头社区石改)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进行论证,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本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期限为年8月4日至年9月3日。
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应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或信函方式寄至联系单位,同时附带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书证材料(或房屋所在地基层组织出具的证明)。
联系单位:
丰泽区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前头社区居委会
联系人:
张跃昌、徐清足、蔡庆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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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