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年1月23日在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金银墙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年主要工作
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在省委领导、省人大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93万件、同比上升4.98%,办结98.45万件、上升5.06%。省法院受理1.91万件,办结1.54万件。
一、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建设,推出涵盖“保立审执破”环节的27项举措,创新建立司法对涉诉企业影响的评估制度,开展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司法服务营商环境举措不断优化升级,省法院在全省营商环境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保障市场公平有序,全省法院一审审结商事案件14.62万件。深化金融司法协同机制建设,龙岩、宁德法院设立普惠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服务金融健康发展。出台服务保障福州都市圈发展17条措施,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强破产审判机制建设,在厦门成立全国首个破产公共事务中心,推动破产事务“一站式”集约办理,厦门中院成为内地与香港特区破产协助的三个试点法院之一。注重运用“执破直通”“预重整”等机制盘活资金、挽救企业,停摆7年、总额30亿元的“中国贵谷”案件、总额20亿元的“龙化化工”案件平稳转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总额40.8亿元的“贵人鸟”案件重整成功。
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司法应对。依法惩治一批涉疫犯罪,维护群众生命健康。坚持善意文明理念,妥善审理、执行因疫情引发的合同、劳动争议等纠纷。审结涉疫情案件件。线上服务“显身手”,网上立案20.72万件、网上开庭2.63万件、网上调解16.13万次、网上缴费21.41万笔。制定疫情防控13条措施,厦门、莆田等地法院开通涉疫企业法律专线,推出企业纾困减负措施,迅速组织干警投身抗疫一线,让党旗在一线飘扬、法徽在一线闪亮。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一审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76万件,同比上升49.15%。积极适用诉前行为保全、技术调查令等措施,加强对技术密集型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完善案件管辖,发挥福州、厦门知识产权法庭龙头作用,在泉州、南平、宁德设立巡回审判点。加强协同配合,在“知创中国”平台开设“知识产权法庭在线”,建立省级技术调查人才库和共享机制,名技术调查专家入库,推动形成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合力。省法院审理的拙雅公司诉智童时刻公司技术合同纠纷案入选全国法院知识产权五十件典型案件,三明中院审理的庄某等5人制售盗版幼儿教辅案入选“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
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成功承办“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司法合作国际论坛”,24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参加,俄罗斯等7国首席大法官线上参会,推进涉外法治建设和交流,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予以充分肯定。加快融入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湖里法院自贸法庭网站、全在线诉讼平台首批入驻法务区云平台,提升涉外司法水平。深入实施涉外审判精品战略,一审审结涉外、涉港澳、涉侨、海事海商和铁路运输案件件,厦门海事法院审结全国首例裁定承认国外破产程序案。
助力生态省建设。围绕“双碳”国家战略,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强化闽东北、闽西南生态司法协作,助力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一审审结环境资源案件件。责令赔偿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88万元,推进清新福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做强做优“生态司法+”品牌,推进与审计、金融、保险等工作衔接,生态技术调查官制度入选第四届“推进机制活、建设新福建”全省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一等奖。三明两级法院在全国率先实现驻林长办法官工作室全覆盖;南平法院推行“碳汇”认购等替代修复方式;漳州中院联合有关部门建立全国首个蓝碳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研究中心。完善文化和自然遗产司法保护机制,以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召开为契机,在世界遗产地、文化街区、古村落等设立多个巡回法庭、司法服务点。设立武夷山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守护好碧水丹山、历史文脉。省法院在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上作专题发言。
促进闽台融合发展。持续深化涉台司法创新发展工程,制定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规则和接收台湾地区青年实习规定,推进台胞陪审员选任、调解员选聘,推行台胞担任缓刑考察员、家事调查员等,扩大台胞参与司法。办结涉台案件件,司法互助案件件。开展司法惠台集中宣传服务,厦门法院首次跨海峡网上立案、审理涉台民事案件,平潭法院发挥全国首个台胞个人调解工作室作用,为台胞台企提供无差别、优质化司法服务。深化涉台司法交流研究中心建设,聘请45名台胞、高校学者等担任特邀咨询员、研究员。成功举办第13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促进两岸司法交流合作。
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服务“放管服”改革,做好行政复议集中办理体制改革衔接工作,一审审结行政诉讼案件件,办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件。创新建立“五位一体”以庭代训新机制,组织厅处级干部等观摩庭审20余场余人次,促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与省委政法委等联合出台意见,规范和保护当事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请法律监督的权利。深化府院良性互动,出台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10项措施,建立和完善涉海、住房与城乡建设等领域司法与行政多元协作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二、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
依法有力惩治犯罪。秉持公平正义,守护八闽平安,一审审结刑事案件5.19万件,判处罪犯7.36万人。坚决维护安全稳定,一审审结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严重暴力等犯罪案件4.84万件。深入开展禁毒斗争,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件,漳州法院审理的张月东等贩卖毒品案入选全国法院十大毒品犯罪典型案例。严惩腐败犯罪,一审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件,其中被告人原为省部级干部1人、省管干部8人,依法审结张坚受贿案。积极配合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审结外逃人员回国受审案件11件11人。依法惩治侵犯未成年人、妇女、老人、残疾人权益的犯罪。严惩危害食药安全、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等犯罪,让群众对“舌尖上的安全”“钱袋子的安全”更有信心。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总结提升庭审重点攻坚、相对集中管辖、黑恶财产处置等“福建经验”,制定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的实施意见,审结涉黑恶案件件人。强化“打财断血”,生效涉黑恶财产判决执行到位.96万元,推动“黑财清底、颗粒归仓”。配合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就非法采矿、强揽工程等发出司法建议57份。运用打伞破网“四联动”机制,排查移送涉黑恶线索51条。认真接受全国扫黑办特派督导,抓好整改落实。省法院连续三年获评全国扫黑除恶工作先进单位。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生效判决罪犯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人,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2.5万人。坚决守好公正底线,依法宣告11名被告人无罪。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件,保障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与省检察院联合出台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常见犯罪量刑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落实死缓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全面排查年以来“减假暂”案件53.03万件,出台84条措施,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
三、坚持人民至上,回应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司法的新需求
强化民生权益保障。贯彻实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一审审结教育、医疗、养老、育幼、住房、社会保障等涉民生案件8.17万件。强化“一老一小”专门专业保护,对老年人实行绿色通道、预约立案、上门服务等举措,南平中院成立全省首个保护老年人权益法庭;制定涉少审判46条措施,全省少年法庭实现全覆盖,用法治呵护青少年成长。积极参与“园区枫桥”机制创建,加强快递员等新劳动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妥善化解网络消费纠纷、义务教育“双减”政策衍生纠纷,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涉军维权工作,省法院与驻闽7家军以上单位、福州军事法院联合认定15个“全省优秀涉军维权合议庭”,福州中院设立全国地方法院首个军事法理研究中心,东山法院推进“网格化+军地司法协作”机制。依法审理涉农纠纷案件,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司法帮扶,促进老区苏区发展。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48万元,发放司法救助款.20万元,同比分别增加34.99%、47.72%。开展涉诉信访“治重化积”专项行动,办结率达96.03%,最大限度解纷化讼。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审判和法治宣传,开展宪法、民法典等专题普法活动,以案释法、“典”亮生活,促进全社会向上向善,城厢法院审结的卢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入选全国残疾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坚定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执结案件33.44万件,到位金额.78亿元,执行完毕率、执行到位率等关键指标分列全国第3位、第6位。持续开展“八闽护薪”等专项执行行动,帮助农民工等劳动者兑现工资款3.37亿元,快速执结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5.5万件6.63亿元,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11·10”第二届法拍节活动期间,网拍成交金额8.4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万元。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规范案款发放、财产处置、失信限消等执行行为,于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为件案件当事人发放案款11.13亿元。创新“快递式”执行公开模式,精准实时公开执行信息。宁德法院构建党政机关“零强制”执行机制,促进%自动履行生效判决。平潭法院创新涉案房产“e拍即得”协同执行机制,法拍房产转移登记平均用时缩短一半。
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拓展诉源治理减量工程建设,省法院与28家部门、行业建立诉非联动机制,并在法庭、街镇、乡村等设立诉非联动工作站、法官工作室个,聘请特邀调解员名、特邀调解组织个,实现全省三级法院诉非联动中心全覆盖和有效运行。强化“诉调对接、诉非联动、诉源治理”贯通,诉前调解案件28.76万件、同比增加4.96%。加强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做到“一门进一网通一码清一次办一地解”。大力推广应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优化“闽政通”的“福建法院诉讼服务”功能,立案、调解、庭审等核心功能全流程可在线办理。出台19条措施,提升立案服务质效。跨域诉讼服务升级至3.0版86个项目,共跨域立案件,获评首届“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奖”。三明中院司法服务标准化试点入选全国13个典型案例。宁德中院推出22项“一次办好”诉讼服务项目。
大力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落实强基导向,出台推动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23项措施,坚持综合性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完善全省个法庭功能布局,积极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全省法院76.5%的人员充实配置在基层,基层法院及其人民法庭办结案件86.28万件,占全省法院结案总数的87.64%。我省法庭工作经验在全国高院院长座谈会上作交流。晋江法院磁灶法庭“法商三联”机制有效化解商事纠纷,福清法院宏路法庭道交审判经验、安溪法院官桥法庭“三创”工作法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四、深化改革驱动,着力推进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加快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建立“案例指导库”“类案指南库”等“四个库”,全面推行类案检索,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健全司法责任体系,推出“四类案件”监管23条措施、审限管理37条措施,发挥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做到放权不放任。加强审级监督,审结一审案件50.88万件,二审案件5.70万件,申诉、申请再审及再审案件1.06万件。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审结抗诉再审案件53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18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97%,一审、二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占98.21%。
深化诉讼制度和审判机制改革。深化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将试点范围从厦门、莆田、平潭三地扩大至全省,解决城乡赔偿差异,以更实的举措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积极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上升至16.76%,平均审理期限26.91天,为民事诉讼法修改积累有益经验。启动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优化诉讼分流、职能分层、资源配置。深化司法公开民主,裁判文书上网41.96万篇,庭审直播15.69万场,全省6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7.83万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63.13%。
拓展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融入“数字福建”“智慧政法”,建设人民法院信息化4.0版,完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促进提质增效。推进福建法院统一案件监管平台建设,升级审判管理、电子档案、执行案款系统,加强对审判执行的静默化、可视化管理。创新打造司法集约送达“”模式,个案平均送达用时缩短约9天,节约送达成本30%。全省法院7项信息化建设成果亮相第四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泉州中院“全流程在线同步办案模式”等入选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深化司法数助治理,7家法院在全国法院第六届司法大数据专题研究中获奖。
五、弘扬伟大建党精神,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夯实忠诚根基。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融合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省委部署的“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引导干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福州中院建成“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馆”。传承红色司法基因,开展庆祝建党周年“十个一”活动,以司法风华展示党的百年辉煌。编写出版《法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溯源》,开播百集全媒体音视频系列报道《共和国法治从这里走来》,上杭法院“共和国法治摇篮”展览馆等3个亮点工作入选福建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强化典型引领,开展向潘东升、杨军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评选30名“新时代福建法院英模”。全省法院个集体、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表扬,黄佶喆获评平安中国建设先进个人,张得意、李缘缘获评福建省第四届“十大法治人物”。
全面提升素能。建立干警素能培养提升机制,推出优秀年轻干部“选、育、管、用”12项措施,发挥司法文明研修中心和全省31个实践基地作用,着力打造司法人才高地,形成以4名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为龙头、26名省级专家型法官为主体的高层次审判人才梯队,评选首批36名全省法院调研人才。结合市、县换届工作,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出台暖警爱警10项措施,激发干警干事创业动能。持续完善“闽法问道”平台,常态化举办“闽法课堂”、发布闽法微课,线上线下举办各类培训班和专题讲座期,培训6.83万人次。5场庭审、2篇文书入选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百篇优秀裁判文书”。
整治顽瘴痼疾。坚持两批教育整顿同步谋划、上下联动、前后衔接,推动顽疾整治走深走实。全省法院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个,省法院推出“我为基层解难题”项目32个,为群众解忧、为基层减负。“小切口”靶向整治顽瘴痼疾个,省法院建章立制38项,5项理论成果、10项制度成果、14项实践成果入选省教整办成果。升级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清风”系统,以信息化手段开展精准监督和顽疾整治,实现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中央第八督导组、省教整办组织现场观摩。“清风”系统、执行条线顽疾整治做法被全国教整办推介,省法院先后4次在全国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强化反腐倡廉。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五位一体”责任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省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若干规定,持之以恒改进作风。认真接受省委巡视,抓好条整改措施落实,健全完善制度机制28项。对7家中院开展司法巡查,着力发现和解决顽疾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执纪向基层延伸。运用“一网、一微、一刊”等平台持续深化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推进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出台禁止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规范离任人员从业行为等规定,运用“四种形态”查处名违纪违法人员。
六、自觉接受监督,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落实人大会议决议,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民事审判工作,认真办理审议意见。接受在闽全国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和台湾省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来闽视察。全省法院办复代表建议件,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举措和成效。完善联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履职、发挥作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邀请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开展专题调研,积极参加省政协组织的法治护航文化遗产保护、行政争议多元实质化解等专题调研,全省法院办复委员提案79件。自觉接受监察监督、检察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深化与律师良性互动,接受人民法院监督员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监委、检察院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仍然存在问题和不足。服务保障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全面加快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仍需提升;在提升办案质量、优化司法服务、促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上仍需用力;司法改革、信息化建设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有待加强,审判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诉源治理的效能有待进一步发挥;队伍素能还需提高,人才培养需加速推进,个别干警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还需持续巩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年主要任务
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的开局之年。全省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以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为主线,推进更高水平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助力打造法治强省,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方向。持续兴起“大学习”热潮,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化“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筑牢政治忠诚的思想根基。开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忠实履行职责,推进法院工作。
二要围绕中心大局,着力保障全面加快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主动融入法治化营商环境示范区和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落实RCEP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要求,加大产权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促进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等发展。提升涉外司法效能,推动设立厦门国际商事法庭和国际海事法庭,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支持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完善生态司法一体化保护格局,筑牢绿色法治屏障。落实落细司法惠台举措,促进两岸融合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继续做好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
三要站稳人民立场,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司法服务。全面准确适用民法典,正确贯彻实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守护人民高品质生活。健全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深化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打造跨域立案、诉非联动、诉源治理等优势品牌,发挥人民法庭作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新时代司法更有力量、更有温度。
四要提升改革效能,更好实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构建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有序推进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持续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深化智慧法院建设,配合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完善全省法院网上办公办案平台,促进提升司法质效。
五要坚持严的主基调,打造高素质过硬法院队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眼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培养造就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法院人才。牢记反腐败永远在路上,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深化“清风”系统运用,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领导、人大监督下,坚定信心、忠诚履职,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