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年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郑彧及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向媒体记者通报了福建省上半年生态环境质量和我省在全国率先公布每日水质排名、重点流域和小流域动态预警和资金补偿、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和环评文件编制资料监管以及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信访工作机制,并回答记者提问。福建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主任姜永红担任主持人。
福建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主任姜永红
姜永红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感谢大家出席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例行新闻发布会。
今天出席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央广网、福建日报、经济日报、福建省广电集团新闻中心、福建广播电台、中国环境报、海峡都市报、人民网、中国经济网、东南网、福州日报、福州晚报等12家媒体,在此,感谢大家的光临。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郑彧以及厅办公室、科技与财务处、水生态环境处、海洋生态环境处、大气环境处、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生态环境监测处及省环境监察总队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同志。
根据年度新闻发布计划,今天我们主要有四项发布内容。
首先请厅生态环境监测处负责人、二级调研员吴文飞发布我省上半年环境质量状况和我省在全国率先公布每日水质排名的有关情况。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负责人、二级调研员吴文飞
吴文飞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各位下午好,下面我向大家简要通报下年全省质量状况:
一是在空气环境质量方面:九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8.6%,同比持平,达到97.9%的国家要求,比全国平均水平(85.0%)高13.6个百分点。其中,PM2.5平均浓度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4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36微克/立方米)低38.9个百分点。在全国个重点城市中,厦门、福州空气质量排名分别位居前6名、前12名。全省空气质量从相对较好开始排名,依次为南平、龙岩、厦门、宁德、三明、莆田、泉州、福州、漳州。
二是在水环境质量方面:全省12条主要河流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7.2%,同比持平,比全国平均水平(83.8%)高13.4个百分点。其中,Ⅰ~Ⅱ类水质比例为66.4%,同比上升6.3个百分点;55个地表水国考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2.7%,达到国家要求,比全国平均水平(80.1%)高12.6个百分点;小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3.2%,同比上升5.3个百分点。其中,Ⅰ~Ⅱ类优质水质比例为56.9%,同比上升7.7个百分点;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同比持平。
三是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全省近岸海域个国控省控点位一、二类水质比例为77.4%,同比上升16.3个百分点。其中,35个国家考核点位一、二类水质比例为80.0%,同比上升8.6百分点,并优于72%的国家要求。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福建贡献。
接下来,我再向各位简要介绍下我省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情况。
自7月1日起,我省实时公布主要流域地表水水质状况和各设区市每日水质排名信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工作,我省年起即实时公开全省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年又参照国家的做法,除每月公布主要流域水质状况和饮用水源水质情况外,每季度还对9个设区市水质状况进行排名。
为满足公众对环境质量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获得感”,自7月1日起,省生态环境厅将实时公开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并率先在全国开展每日水质排名和信息公布工作。下面我分三个方面向各位媒体记者做个介绍。
一是关于水质信息发布途径:
1.移动端。公众可以通过手机等移动端,在福建省政务服务APP统一平台“闽政通”、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