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第一次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
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规划建设部,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九华山建设环保处,开发区建设局,平天湖建设管理处,各建筑业企业:
为加强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池建市函〔年〕95号)、《关于开展年第一次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池建市函〔年〕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现将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核查情况
此次核查的企业范围为年5月1日至年4月30日期间取得首项资质的企业、年4月30日前未被统计局纳入建筑业统计口径的企业、年5月1日至年4月30期间从外地变更到我市资质为最低等级的企业等三类企业。核查内容为
核查企业取得的由我局负责审批的资质中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情况。核查方式为通过池州市网上行政服务系统进行核验。
二、核查结果
本次应参检90家企业项资质,经核查,48家企业的64项资质不合格,2家企业的4项资质未参检。
三、处理意见
1.对未聘用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建造师社保未购买的33家企业(名单见附件1),责令企业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限期2个月内改正,整改期间不得申请资质的升级、增项等工作,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不得承揽(包括参与投标、订立合同等活动)整改资质项的新工程,超过3个月仍未完成整改的,依法撤回相关资质证书。
2.对注册建造师数量严重不足的15家企业和未参加动态核查的2家企业(名单见附件2),责令企业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限期3个月内改正,整改期间不得申请资质的升级、增项等工作,不得承揽(包括参与投标、订立合同等活动)整改资质项的新工程,超过3个月仍未完成整改的,依法撤回相关资质证书。
四、有关要求
1.限期整改企业在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情况报送市建筑管理处进行核查。
2.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常态化举措,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各建筑业企业要高度重视企业资质维护,我局将继续每季度开展企业资质动态核查。
联系人:江丽联系方式:
附件:1.年第一次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企业名单(一)
2.年第一次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企业名单(二)
年9月6日
抄送:市发改委、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住建局窗口
附件1:
年第一次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企业名单(一)
附件2:
年第一次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企业名单(二)
提示:所发布的政策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政策为准
建筑资质动态核查具体内容
①资质证书与营业执照:主要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建筑资质证书、安许证书,核查证书载明信息是否与企业经营实际一致;
②人员:申请资质时备案的企业负责人和相关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名单是否和企业实际从业人员一致,相关人员是否考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注册建造师、相关专业工程师、现场管理人员是否符合相关资质标准,与备案信息一致。
③工程设备:资质标准中有对工程设备和厂房有相关要求的,核查部门会核对设备的规格明细帐和购置发票、厂房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和企业经营实际是否相符。
④企业被投诉资质条件不达标的,除核查以上3项相关内容外,住建主管部门会对投诉内容进行重点核查。
⑤对于3年内没有承接工程项目的建企,除资质动态核查3项规定内容外,主管部门会重点核查职称人员的专业、数量是否符合资质标准。
解读:建筑企业怎样顺利通过建筑资质动态核查
关于池州市年第一次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对新办/迁入的最低等级资质动态核查,大都是无技术负责人、建造师不足等被限期整改。建筑企业面对空前严格的建筑资质动态核查,需要随时掌握时刻变化中的相关政策规定,并深入吃透,准确理解,然后需要组织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来准备相关材料、申报、审查......很多建筑企业由于对政策不太熟悉或者人力不够、经验不足,往往陷入反复申报反复驳回的恶性循环,因此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需快速解决了企业在资质申报中经验不足、材料准备不充分、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等实际困难,提高企业在资质申报上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快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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