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石狮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数据显示,今年截至11月15日,石狮中心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其中优的天数占62.7%,同比增加6.3%。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30,同比下降0.23,除臭氧外,其余五项空气质量指标浓度均有下降,尤其PM10浓度由去年的42μg/m3下降至32μg/m3,下降幅度达23.8%,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今年“石狮蓝”成色更足,有望刷新历史最优数据。
今年4月,石狮市委、市政府印发《石狮市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专班,招聘8名专职工作人员,组建日常巡查小组,每日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轮班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反馈,责任部门立即整改;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交通和港口发展局、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各抽调1名业务骨干组建强化巡查小组,每周开展1次集中巡查,联动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截至11月15日,巡查小组累计出动人次,发出整改通知书78份,推动完成问题整改个。
“黄红牌”机制,守护“石狮蓝”!石狮市创新出台《石狮市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黄红牌警示机制(试行)》,将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列入年度重点督查内容,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联合市环委办开展专项督查,不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任务开展督导检查。“黄红牌”警示情况与单位绩效和文明单位评选挂钩,督促各方落实责任。对被红牌警示仍未及时整改到位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问责。截至目前,专班办公室对有关部门单位发出了8张黄牌警示函和3张红牌预警函,要求其针对反馈问题提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完成时限,确保及时完成整改。
另悉,我市根据加强大气轻中度污染管控,当预判即将出现或监测到出现轻中度污染天气时,及时启动管控方案,从工业企业、建筑施工、道路保洁、交通疏导等多方面实现联防联控,今年以来已启动51次管控响应,确保不发生污染天数。下一阶段,我市将持续以臭氧、PM10等主要污染物为整治重点,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提升全市空气质量。(记者林恩炳)
来源:石狮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