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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6/4 19: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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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

全省“两优一先”

拟表彰对象名单公布

漳州上榜的有

01全省优秀共产党员

漳州市(共23名)

陈梅(女)芗城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国兵漳州市芗城实验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一级教师

潘进格(女)龙文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

曾艺彬(女)龙海区石码镇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

苏打铁龙海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国海漳州市公安局长泰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

刘进加漳浦县绥安镇绥南社区府前世家小区党支部副书记、业委会主任

刘秋玲(女)漳浦县绥安镇人大主席、一级主任科员

黄宏坤云霄县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党支部副书记、教导员

施章福云霄县和平乡西安村党委原第一书记,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二级调研员

陈晓冬(女)诏安县金星乡院前村村委会委员,诏安县晓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

周育民东山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王振惠平和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科技副县长、县扶贫办主任(挂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亚行办副主任

戴东升南靖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党支部副书记、校长,高级讲师

林龙海南靖县山城镇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

陈正平华安县新圩镇黄枣村党支部原第一书记,漳州市纪委监委宣传部副部长

屈敏福建古雷石化有限公司环保管理、健康管理主管,工程师

纪伟杰漳州高新区九湖镇团委书记

蔡文盛漳州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四级调研员

陈少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四级高级法官

兰臻(女,畲族)漳州市实验小学党委书记,高级教师

高亚强漳州市实验小学古雷开发区分校党支部书记、校长,高级教师

林柳强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会计师

02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

漳州市(共20名)

唐胜春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三级调研员

张惠珊(女)芗城区芝山镇党委副书记

郑德良龙文区碧湖街道党工委书记

徐奇峰龙海区程溪镇粗坑村党支部书记

黄育苹(女)医院党委副书记

黄丽坤长泰区岩溪镇党委书记

杨海峰漳浦县佛昙镇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

杨晓娟(女)漳浦县委组织员办主任、组织部部务会成员

林镇安云霄县火田镇白石村党支部书记

陈全生诏安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正科级组织员

朱义兴东山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张铭福建省百得利实业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行政总监、副总经理

吴东照福建虎伯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炎春华安县沙建镇上樟村党支部原第一书记,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部副部长

医院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医师

刘琤(女)国网漳州供电公司副总政工师、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党支部书记、主任,高级政工师

戴学平漳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

叶炳辉漳州市城市管理局机关党委副书记、一级主任科员

赵为船漳州第二职业中专学校党委书记、校长,高级讲师

周仕荣闽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书记、数学系系主任,教授

03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漳州市(共39个)

芗城区委组织部党支部

芗城区通北街道金源社区党总支

医院党总支

龙文区步文街道锦绣社区党支部

龙文区景山街道梧桥社区党委

龙海区隆教畲族乡党委

龙海区卫生健康局机关党支部

龙海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党总支

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长泰区税务局机关党委

福建立达信集团党总支

漳浦第一中学党委

漳浦县长桥镇东升村党总支

漳州三本肥料工业有限公司党支部

云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

云霄县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党支部

医院南区第一党支部

诏安县老干局党支部

福建省玛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

东山县铜陵镇码头社区党总支

东山县康美镇东沈村党委

平和县委组织部党支部

平和县助残志愿者协会党支部

平和县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党支部

南靖县土楼管委会机关党支部

华安县委办公室党支部

华安县高安镇坪水村党支部

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有限公司党委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供电公司党总支

漳州古雷医院党支部

福建古雷石化有限公司动力与公用工程分部党支部

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鸿渐村党支部

龙海区九湖镇长福村党委

漳州市委政法委机关党委

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

漳州市纪委机关第一党支部

漳州市委宣传部党支部

漳州市第二中学党委

漳州通广云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党支部

闽南师范大学组织部党支部

来看详情——

省委决定,在纪念建党周年之际,表彰一批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经广泛动员推荐、逐级遴选、征求意见、深入考察等程序,形成了全省“两优一先”拟表彰对象(名单附后)。

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要求,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现将拟表彰对象进行全省公示,公示时间从年5月27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或传真等形式向省委组织部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以利于了解核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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