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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武夷新区加快绿色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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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政〔〕2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加快武夷新区建设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支持福建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为支持武夷新区加快绿色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规划引领,维护规划严肃性和约束性,不断完善优化,持之以恒加以落实;坚持尊重客观规律,正确处理好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的关系,推进产业、环境、城市协调发展;坚持先行先试,把改革开放扎实推向纵深,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开发建设格局;坚持生态优先,突出山水人文环境和武夷山品牌的独特优势,为全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努力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多作贡献。

二、保护绿色生态和文化遗产

实行严格的生态红线制度,加大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建设现代化生态文明新区。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支持重点区段开展生态公益林赎买试点。支持推进森林综合保险,开展环境污染责任险试点。加强水资源保护,对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给排水管道及中水循环利用等项目建设给予重点支持。推动武夷新区森林公园、崇阳溪补水及河道保护开发等项目建设。推进节能监察(监测)平台建设,推广节地建筑技术,创建绿色生态城区。

(二)注重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支持武夷山申报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由南平市统筹省市相关补助资金并争取国家支持,设立武夷山“双世遗”保护专项资金,开展遗产地环境整治,加快核心区域人口外迁和项目搬迁。支持城村汉城考古遗址公园等文化遗迹的维修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

三、构建绿色产业体系

创新产业发展模式,有效整合利用各种要素资源,优化空间功能布局和产业发展布局,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快构建具有特色、竞争力强的绿色产业体系。

(三)做大做强绿色产业。重大产业布局优先列入省级相关规划,符合条件的重点产业项目优先列入省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注重招商选资,加快发展生态农业、食品加工产业和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大力发展旅游休闲、养生健身、医疗保健、生态科普科考、文化创意、现代物流、会议会展等现代服务业。对现代服务业以及企业总部的用电、用水等要素价格按照工业标准执行。加大旅游资源整合力度,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旅游新型业态,推进以景区为核心的旅游产品创新提升,构建大武夷旅游经济圈。

(四)推动产业集聚发展。鼓励符合产业发展定位的央企、省企重大项目在武夷新区布局。积极发展现代特色农业,鼓励创建省级农民创业园和创业示范基地。加快建设绿色生态低碳科技示范区,推动新区成为科技企业创新总部与集聚区,支持申报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园区。促进山海区域协作,加快推动厦门市、泉州市在武夷新区共建产业园区,鼓励创建国家、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五)培育产业龙头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省级产业龙头企业。对龙头企业申报国家扶持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优先推荐上报。支持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推进技术改造升级、建设原料生产基地、建立研发机构等。支持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联合攻关,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

四、建设绿色生态城市

认真落实武夷新区建设发展相关规划,突出空间布局和城市功能完善,推进“世界遗产地、绿色生态城”建设。

(六)优化空间布局。推动“多规合一”,强化规划约束,制定城市设计导则,明确“一城六片”功能定位,统筹协调童游、将口、兴田三大组团的建设发展,科学布局南林核心区。加强城乡空间管制,保护优质生态本底,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小城镇,加快建设美丽乡村,打造更具竞争力的新兴区域中心城市。

(七)提升城市功能。推进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城市快速通道、城市轻轨、客货运枢纽、公共交通场站、崇阳溪绿色旅游通道和武夷山新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南林核心区“四横五纵”城市骨干路网。大力推行绿色建筑,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大型公共建筑、10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发展绿色交通,支持武夷新区新能源公交车辆购置、公交首末站建设,优先纳入省级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资金安排。对武夷新区公共自行车辆管理系统构建、信息化建设等给予支持。加快天然气管网、城乡电网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信息基础设施水平,建设“智慧城市”。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崇阳溪段防洪工程以及武夷新区给排水、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列入省预算内投资计划,并积极争取国家资金补助。

(八)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武夷新区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公共安全等民生项目,同等优先列入省级预算内投资计划,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取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落实按原中央苏区县标准给予补助政策。鼓励省内外名校参与武夷新区教育发展。推动省内医疗机构在武夷新区开办分支机构,完善社区、农村等基层卫生服务网络。支持建设闽北革命历史纪念馆及红色文化干部教育基地。推进新区博物馆、图书馆、医院、体育中心等项目建设。对武夷新区新建的体育场馆,在执行《福建省县市区体育场馆补助办法》的基础上,加大倾斜支持力度。支持以公安指挥中心为核心的公共安全平台建设,加大对政法机关、业务办案场所、装备和治安配套设施的支持力度。

(九)有序推进一体化发展。加快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有序引导人口、功能配套和发展要素向核心区转移集聚,推进与武夷山、建阳一体化发展,推动基础设施建设互联对接,逐步实现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就业与社会保障、旅游等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建设城乡一体的旅游网络。

五、提升全方位开放水平

完善武夷新区开放开发机制,推动对外交流合作向更广范围、更大规模、更高层次迈进。

(十)优化对外开放环境。推进武夷山空港口岸建设和“陆地港”发展,在基础设施投入、港口发展等方面给予持续倾斜。发挥区位和口岸职能优势,推动与邻近省份实现查验监管互认和区域通关协作。支持建设临空经济区,打造武夷山至厦门“空中快线”。优化武夷新区外资便利化营商环境,探索实行网上办事“一表申报、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服务模式,推行外资企业网上在线审批及合同章程格式化审批,简化审批手续。

(十一)深化对台交流合作。完善对台旅游合作机制,开发富有特色的文创旅游产品和新型业态,深化武夷山与台湾旅游产业对接。提升对台农业合作层次,完善对台农业合作模式,支持设立不同形式的两岸合作农业示范园区。支持开展与台湾乡镇对接工作。建设台商投资集中区或专业园区,发展高新技术、食品加工、生物制药及文化创意等产业。加强对台金融交流合作,引导各类台资金融机构到武夷新区设立分支机构。开展朱子文化、茶文化、闽越文化、大圣文化、民间民俗文化等交流合作。鼓励台商在武夷新区建设学校、医院和相关设施。支持争取开通武夷山对台直航航线航班。

六、创新体制机制

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营造创新政策环境,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十二)创新行政管理体制。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能够下放的全部下放给武夷新区。确需省级审批的事项,省直有关部门要优化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支持武夷新区设立独立审批平台,对武夷新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涉及武夷山、建阳的报件在该平台上单独上报。

(十三)强化创新驱动。全省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优先在武夷新区实施。鼓励高水平科技人才针对武夷新区建设发展相关重大课题和关键技术,开展研究和科技攻关。引导省内外科研院所、研发中心、工程中心等科技资源向武夷新区聚集。支持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和研发平台。鼓励和支持武夷新区企业自主创新。

(十四)打造人才聚集区。加大“百人计划”对武夷新区建设发展的支持力度,鼓励专业人才以挂职、交流等形式定向到新区服务创业。支持开展公务员聘任制、绩效改革试点,鼓励企事业单位特设“开放式创新岗位”。将新区紧缺急需人才优先纳入省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建立高校、科研院所与新区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推进各类高层次人才、高校毕业生创业创新及孵化基地建设。鼓励和支持武夷新区高层次人才申报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集聚计划。支持武夷新区建设人才房、限价房、公租房。在人才专项资金安排上对武夷新区给予支持。

七、加大财政和金融支持力度

进一步加大对武夷新区的财政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强化对武夷新区开发建设的资金支持。

(十五)健全财政管理制度。加大奖补力度,提高武夷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财政保障能力。武夷新区属于省级有关部门列收列支的规费,省里通过安排支出的形式予以支持,增强重点建设资金统筹协调能力。对建阳撤市建区后5年内涉及省级财政体制分成部分不予集中。设立武夷新区开发建设专项资金,—年,省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以南平市政府采取股权投资形式,专项用于支持武夷新区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发展。自年起,在全省发债总规模内核定代各市、县(区)举债规模时,对南平市予以倾斜,用于支持武夷新区绿色发展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已出台的《关于促进武夷新区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4号)执行期延长至年。各类财政资金支持武夷新区建设时,要考虑南平财力可能,降低地方配套资金比例。

(十六)强化金融服务。鼓励和引导各类银行通过新增规模、总行直贷等方式,对武夷新区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给予信贷规模支持和政策倾斜。支持金融机构在新区设立区域总部、营业性分支机构、金融(后台)服务中心、灾备中心、培训中心等。鼓励银行业机构开展绿色信贷产品创新,开发未来收益权、收费权、碳排放权、排污权等为质押的绿色信贷产品。支持兴业银行发挥“赤道银行”的优势,在加快绿色信贷发展方面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支持设立武夷新区绿色产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支持武夷新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专项用于小微企业及绿色环保企业贷款金融债。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和上市融资、再融资,支持融资租赁企业拓展业务。

(十七)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推动民间投资主体多元化。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根据有关规定参与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稳妥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改制为村镇银行。引导民间资金有序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保障房建设、医疗教育等投资领域,以股权、债券投资等方式进入实体经济和成长型骨干企业。建立民间融资登记管理制度和监测体系,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八、强化建设用地保障

创新土地利用管理模式,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保障新区项目建设。

(十八)保障用地指标。武夷新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设区市单列下达,实行单列管理。省级重点项目用地指标由省里统筹优先解决,一般项目所需指标由南平市安排,不足的可申请追加。新区使用林地指标统一打包“城市综合体”项目,由省里通过争取国家备用定额解决,确保用林指标使用。新区内耕地(包括连带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林地占补平衡在南平市范围内统筹解决。

(十九)创新用地方式。支持武夷新区开展低丘缓坡地试点,试点范围内项目用地单独组件报批,用地指标单独计算。武夷新区规划范围内使用农林用地作为旅游景观用地的,在不改变用地性质情况下,按原有地类管理。支持武夷新区向国家申请扩大低丘缓坡地开发试点范围。支持武夷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给予武夷新区亩工业储备建设用地滚动指标,以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作为项目业主申请工业储备用地。

九、加强组织协调

明确并落实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形成合力推动武夷新区加快绿色发展。

(二十)强化项目支撑。着力抓前期、抓重点、抓落地、抓投产,做好项目的实施管理、要素保障、施工协调等工作,确保项目尽快落地、投产,发挥效益。

(二十一)注重统筹协调。省政府定期听取武夷新区建设情况汇报,加强对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分解落实和督促考核。省发改委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工作指导和跟踪落实,重大事项及时向省政府报告。省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的要求,结合各自职能,抓紧制定和完善具体政策措施,在资金安排、项目布局、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南平市要积极主动作为,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加大对武夷新区绿色发展的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武夷新区开发建设,形成良好氛围。

(二十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南平市、武夷新区要践行“三严三实”,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完善“四下基层”“马上就办”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强化资金、项目、资源监管,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工程质量。

附件:加快武夷新区绿色发展重大项目汇总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年5月9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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