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泉州市制定出台《进一步强化民营经济发展人才支持的若干措施(试行)》,提出从实施万名高校毕业生引进工程、支持设立博士人才创新平台、鼓励中介服务机构招才引智、实施万名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技工教育等方面强化民营经济发展人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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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万名高校毕业生引进工程
年重点引进产业急需高校毕业生1万名以上。即日起,对在泉州企业、引进的科研院所就业或自主创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间算起),年龄35周岁以下的产业急需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实行安居补助和社保补助。其中:安居补助方面,对硕士研究生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中科院大学、中国社科院大学以及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机构发布的最新排名同时排在前名的大学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元补助,其他所学专业符合《泉州市高校毕业生产业急需专业目录》的本科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元补助;社保补助方面,不论户籍、不论居住地,只要在泉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全额予以发放,每人每月不超过元,以上两项补助最多发放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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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高层次人才医保待遇
对到我市就业创业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医疗保障优待,第一层次人才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目录内医疗费用给予全额报支,目录外医疗费用按90%报支;普通门诊目录内费用给予全额报支、目录外报支40%。第二、三层次人才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目录内医疗费用给予全额报支,目录外医疗费用按75%报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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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设立博士人才创新平台
支持企业申请设立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于新获批设立科研工作站的,给予一次性万元建站资助。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每招收1名博士后科研人员,给予一次性3万元培育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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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中介服务机构招才引智
支持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相关社会团体以及海内外引才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对引进对象被认定为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的,分别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最高10万元、15万元的引才奖励。对为我市企业引进初次来泉稳定就业且取得大中专院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力或熟练工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每引进1人0元奖励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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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万名技能人才培养工程
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行“电子培训券”,年计划培训技能人才5万人次,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每人至元的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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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技工教育
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和“二元”制,提升人才培养与产业契合度。年培育建设25个产业学院、2个产教融合联盟(集团)、4个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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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民营企业自主评价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
推动高层次人才自主评价提质扩面,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凭能力、质量、实绩、贡献自主评价人才,通过自主评价认定的市级高层次人才,同等享受相关人才政策待遇。开展企业高技能人才自主认定试点,经认定的高级工或技师,在企业工作期间,由各地或企业给予一定的生活、住房补助。年遴选高技能人才自主认定试点企业家,全年认定高技能人才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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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产业人才奖励制度
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和社会力量奖励为补充的产业人才奖励制度。推广“以赛代评”“以赛选才”模式,积极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荣誉和奖励。
来源:石狮日报
记者周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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