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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泉州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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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泉州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年12月10日至年1月14日,市委巡察四组对市国资委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年7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市委巡察组反馈会后,市国资委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作全面部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上来,照单全收巡察反馈意见,以严格的标准、严谨的作风、严肃的问责,不折不扣地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自接收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市国资委党委共召开党委会议12次、市国资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5次,研究整改具体工作,并于年7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整改落实。一是成立市国资委党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主任任组长,其他处级干部任副组长,科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委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查落实。驻委纪检监察组也成立了巡察整改监督组。二是制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四组对市国资委党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聚焦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细化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科室、完成时限,压实压细巡察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建立《市国资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每周滚动更新整改进展情况,实行对账销号,专人负责。党委书记、主任不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确保按照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始终如一有序推进。

(三)推动建章立制,巩固巡察成果。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整改过程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及时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完善管理制度20项,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切实把整改的过程作为建立完善制度、增强制度刚性执行的过程,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1)针对学习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及时调整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三分之二以上的次数学习新思想新理论,持续加强理论学习和交流研讨。年8月10日组织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再学习,并以“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为主题开展交流研讨,将交流成果吸纳到正在制定的“十四五”规划和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中;8月31日,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进行再学习和专题研讨,进一步增强对国企党建的“根、魂”意识。②党委中心组成员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学习研讨《习近平在厦门》等系列采访实录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并于年6月23日、7月20日、8月10日、9月14日分别开展“初心坚守”“使命担当”“为民情怀”“优良作风”4个专题交流研讨,结合国资监管工作,交心谈心及提出工作建议。③做好市国资委“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年6月制定《泉州市国资委所属国资国企“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方案》并成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年9月确定北京和君咨询有限公司为“十四五”规划编制服务机构,着手开展规划编制调研工作;年10月拟定《泉州市国资国企“十四五”规划编制思路(初稿)》,现已完成《泉州市国资委所属国资国企“十四五”发展规划(初稿)》,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2)针对学用结合不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扎实抓好理论武装工作,坚持学用结合,通过理论学习、交流研讨等,灵活运用新思想、新理念指导监管实践,着力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年泉州水务集团净资产收益率5.99%,达到全国规模以上水生产与供应业国有企业较好水平;泉州文旅集团净资产收益率4.03%,较年增长近一倍。①实施国有企业扩大投资行动。全面落实《泉州市促“六稳”“六保”追赶行动方案》,于年5月印发《所出资企业扩大投资活动方案》,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社会经济基础性、关键性领域的支撑和拉动作用。全年完成投资.1亿元,完成既定目标的.7%。②强化企业融资能力。引导企业提升整体信用评级等级,泉州城建集团获评级AAA,泉州文旅、金控、交发等3家集团公司获评级AA+,泉州水务集团预计年3月中旬前取得主体AA+评级。指导市级国资集团抢抓疫情防控期间利率下行窗口期,积极筹措资金,以保障在建项目复工复产,年以来共融资亿元,发行利率与同期限贷款基础利率(LPR)对比,共计可节约融资成本万元。③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制定所出资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暂行规定及实施细则,鼓励企业以做大做强主业,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积极审慎开展对外投资。确定名在工程、法律、经济、审计、资产评估等多个领域的专家入选市国资系统企业投资评审专家库,督促、指导各所出资企业出台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进一步提升企业投资决策和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加强所出资企业权属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年以来已审查权属企业投资报告30项,拟投资总额达57.34亿元。

2.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成效不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推进集团内部二次整合。推动完成泉州城建集团工程基建版块、泉州文旅集团文化体育版块、泉州交发集团出租车业务、泉州交发集团公交业务、泉州水务集团工程版块和省集英保安集团安保、服务、汽车租赁业务的重组整合工作。其中,3家出租车公司并入泉运集团;安溪、永春、德化、南安运营公司实行“一套人马、多块牌子”运作管理,将各属地的4家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并入属地分公司,惠安泰安公交清算注销,另外4家公共交通公司按照市县公交整合思路纳入市公交集团管理;省集英保安集团形成5家一级管理企业、两个管理层级的管理架构。各县(市、区)保安服务公司11家并入泉州市集英保安服务公司集中统一管理。②稳妥推进市属国有外经贸企业整合重组。10月1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泉州市属国有外经贸企业整合重组方案》,目前正有序推进相关工作。③鼓励支持所出资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明确对能够区分的科研创新投入资金,在年度业绩考核时视同利润对待,激发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如,年8月省五建公司5项科研计划项目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立项。④完善人才引进和薪酬机制。年8月印发《关于规范所出资企业企管人员选任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企管人员选任采取组织选聘、内部竞聘、社会招聘、外部交流、职业经理人选聘等5种方式,进一步拓宽企业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年9月印发《关于所出资企业职业经理人选聘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指导企业有序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年9月经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审批同意,印发《泉州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工资总额管理规定(试行)》及《泉州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实施细则》,对引进高级人才实行工资单列管理,将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及人均工资水平进行挂钩对标。⑤推进人才引聚专项行动。以深化“人才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年7月印发《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人才引聚服务末端落实的行动方案》,持续推动实施年度8个人才项目,外引内培更多层次人才。年以来,所出资企业共招聘国内外知名高校毕业生29名,其中硕士研究生13名。⑥提升壮大市级国资集团公司资本实力。完成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及支出安排,安排万国有资本收入注入5家市级国资集团公司。⑦引导所出资企业做强做精主业。每家所出资企业确认不超过3个主业,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支持泉州城建集团发展绿色建筑以及片区高端房地产开发,泉州文旅集团盘活旧厂房运作文创园区,泉州金控集团发展供应链金融与置业担保,泉州交发集团拓展信息产业和大数据平台,泉州水务集团介入污水和净水处理业务。推动实施《闽侨公司整合重组方案》,由泉州金控集团整合闽侨公司各类金融牌照,解决泉州金控集团金融属性不强的问题。协调将中泉建筑工程公司划入泉州城建集团,解决泉州城建集团建设施工主业缺失的问题。

(2)针对推进国企改革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决策部署,稳妥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年以来新设混合所有制公司9家,引进社会资本万元。②推进泉州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年5月以市委办、市府办名义印发《泉州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及各所出资企业做好相关工作。年12月15日,名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其中中共党员名)社会化管理移交工作顺利收官。③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在完成厂办大集体企业人员安置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大虹、永兴经营部工商营业执照注销工作,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彻底完成。④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中侨银光不锈钢有限公司按照司法清算程序,于年12月29日完成营业执照注销工作。⑤指导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改制工作。督促中泉公司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清产核资、法人审计、财务审计等工作。企业改制方案(含职工安置方案)获得职工一致通过,人员已全部分流安置。

(3)针对落实企业减负政策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全面梳理审批(核)、核准、备案事项,凡无设定依据的事项一律不纳入市国资委权责清单。经市委编办审批同意,市国资委权责清单审批(核)事项23项、核准事项6项、备案事项10项,今后将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能。同时,于年9月修订出台《所出资企业资产评估暂行规定》,明确取消“抵押、质押”评估监管事项。②督促市国资企业协会免收年度会员会费。按照行业协会管理有关规定,启动注销市国资企业协会前期工作,经中介机构进行资产清算后,把剩余资金(含会费)转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泉州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把办公用品捐赠给公益慈善机构泉州市中保济困公益慈善中心,并向社会公告。年12月31日泉州市民政局下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泉民行政〔〕14号),准予市国资企业协会办理注销相关手续。

(4)针对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职能转变较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市国资委职能转变重点任务,切实专司国有资产监管,不干预企业依法行使自主经营权,逐步推动转移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围绕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梳理泉州市国资委权责事项并实现清单化管理,年3月经市委编办审批同意,及时公布《泉州市国资委权责清单》,精简监管事项21项。②开展《泉州市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年)》制定工作,按照向管资本为主转变监管职能的要求,提出优化监管理念、监管重点、监管方式、监管导向的具体举措,力争年在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上取得明显成效。③年8月印发《关于提升所出资企业资本运营能力的指导意见》,推动企业围绕上市、发债融资、设立基金和盘活资产等方面进一步提升资本运营能力。

3.关于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日常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提升日常监管数据质量。分别于年3月和年4月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应收款项管理严密防控经营风险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所出资企业财务分析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所出资企业每月随财务快报报送财务分析报告、应收账款月报等材料,通过多项报送材料相互验证数据口径逻辑性与准确性。②提升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审核质量。年12月印发《关于做好年度所出资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并召开所出资企业财务预决算布置会,要求所出资企业严格按照省国资委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审核标准,统计审核报送报表数据。年9月印发《关于开展年度财务报表等项目委托审计工作的通知》并召开所出资企业年度审计工作布置会,对年度所出资企业财务报表等项目审计的委托工作进行部署和监督指导,杜绝国有资产统计报表数据口径不一致、相互矛盾等问题。③有效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年6月印发《所出资企业内部审计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所出资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为所出资企业开展内审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年4月下达《泉州市国资系统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全年安排所出资企业内审项目68个。④督促、指导泉州文旅集团对泉州华联集团账外资产未入账事项进行核查,对未入账资产进行评估入账,泉州华联集团已于年1月聘请中介机构对未入账的店面进行评估并入账。

(2)针对重大风险监控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围绕国资监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年5月制定并下达《年度泉州国资监管制度制定修订计划》,年以来已出台或修订《关于规范所出资企业企管人员选任管理的指导意见》《所出资企业资产评估暂行规定》等20项制度。②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年以来,组织开展所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内部审计、债务监测、应收账款管理、工资内外收入、产权交易、物资采购、对外担保等领域的监督检查和调研,督促、指导企业做好相关问题整改。③进一步规范采购交易行为。建立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并于年5月正式上线运行,有效规范所出资企业及其所属国有、国有控股、国有实际经营管理企业的大宗物资、小规模工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购买服务交易行为。截至年12月,共发布个项目,预算总价为13.55亿元;已成交个项目,成交总价12.71亿元,节约成本约.88万元。④加强所出资企业债务风险监测预警。严格执行所出资企业债务监测管理机制及债务风险处置预案,每季度对所出资企业债务风险情况进行监测并形成债务监测报告,年以来对中度风险以上企业下发预警通知13份,督促存在风险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化解风险,并及时跟踪风险处置情况。⑤督促企业开展投资后评价工作。泉州交发集团、泉州水务集团分别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督促企业形成正式投资后评价报告。⑥对泉州五矿集团权属企业和泉州粮油进出口公司违规经营投资造成的国有资产损失事项开展责任追究。在对相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后,年12月扣减和追索相关责任人绩效薪酬。⑦年6月下发《泉州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所出资企业应收账款和涉诉事项统计工作的通知》,督促相关企业依法做好催收工作。

(3)针对资产评估备案审核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进一步规范市国资委审批、审核、核准、备案事项办理流程。年5月完成市国资委权责清单办事指南的修订和公布工作,明确申报主体、申报材料、办理依据、办理期限、责任科室、办理流程等要素。②加强资产评估工作。年7月组织核实有关2家单位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结果,对存在不足进行纠正。年9月修订并印发《所出资企业资产评估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通过公开遴选评估机构、引入专家评审、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等方式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准确、符合市场规律。③及时开展国资监管法规制度的解读和培训。年以来,组织开展工资总额管理、资本运营与产权管理、党务工作、人事管理业务培训,并以会代训的方式召开所出资企业财务预决算布置会等会议。④市国资委主要领导对分管委领导就“资产评估备案审核不够严格”事项进行提醒谈话,分管委领导对具体经办人员开展批评教育,要求严格按时限和流程做好资产评估备案审核工作。

(4)针对考核导向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年8月修订《所出资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暂行规定》,修改完善每年度业绩考核方案,对各所出资企业实行分类分版块考核,根据企业的职责定位在考核指标和指标权重设置给予区别对待。②年11月印发《所出资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实施细则》,对直接监管商业一类企业突出考核主营业务,区别对待不同利润来源及构成,对主营亏损在业绩考核中考核得分给予限制,并引入净资产收益率全国对标,引导企业做大做强主业。根据5家市级国资集团公司的职责特点,把企业承担的服务区域发展、保障经济运行、拓展新兴产业,以及其他重大专项任务和民生保障任务等事项,纳入工作任务清单予以考核,重点考核任务完成情况,鼓励企业积极承担政府战略任务和民生保障任务。绩效指标除保留党建工作外,其他管理绩效不安排指标权重,加大财务指标和任务指标权重,突出考核企业主业。对企业在国企改革等重点工作中成效突出的,给予加分奖励,推动企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实现战略目标。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缺失的问题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年7月组织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调整市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市管干部工作分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成立市国资委党委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国资委党建科,并明确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成员组成,加强研究部署和协调指导。②年8月印发有关文件,规范委机关和企业工作任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分别于年4月底、6月底上报市国资委党委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综合分析报告、半年工作报告,5月底结合党建责任制考评对企业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反馈问题,7月20日党委中心组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研讨,9月17日举办企业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会,先后5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③年6月制定《泉州市国资委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并成立市国资委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年9月制定有关文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舆情信息搜集、分析、研判、处置、通报等舆情会商工作。④年1月印发《泉州市国资委新闻发布工作制度》,明确新闻发布原则、新闻发布机构和新闻发言人、新闻发布的范围和内容、新闻发布的方式和程序。

(2)针对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年8月印发有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②按照“八个纳入”工作要求,年7月3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位党委委员和党员处级干部都对抓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充分查摆剖析,提出整改措施;年底抓好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述责述廉报告、述职报告的审核把关,充分体现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③市国资委党委班子成员和市管干部已根据意识形态“一岗双责”的要求、按照挂钩联系安排,结合专题调研、项目建设现场办公、参加组织生活等,深入企业指导督促意识形态领域工作。

(3)针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比较薄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年8月成立市国资委党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的领导和统筹。②制定有关文件,明确网络意识形态工作13项主要工作任务及其责任单位;建立网络平台信息发布审核制度。③年8月18日邀请市网信办副主任吴家安为委机关党员干部和企业分管领导、党办负责人作《提升政治站位守好阵地关口推动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讲座。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年以来党委会议7次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及时解决驻委纪检监察组工作中提出的重要问题,以及党的纪律处分、立案查处等,紧盯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实事求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②年7月,再次组织委处级干部到所联系企业督促推动巡察问题、主体责任检查问题的整改落实,督导企业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人次,责令退出违规违纪所得。③在中秋、国庆前,联合驻委纪检监察组,通报五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作用。④督促企业制定《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工作压力。⑤持续强化市国资委系统违纪违法案后整改措施,年9月再次发出通知,进一步推进企业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集中采购交易平台建设,推进企业经营管理风险点排查,推进警示教育和法纪教育,规范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严厉整治不正之风。⑥年初,召开市属企业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剖析相关典型案件,以案释法,警钟长鸣。年8月召开市国资委系统年中工作会议,重点对企业内部管控工作进行再强调,继续推动企业完善内部管控16项具体措施,深化经营管理风险点排查,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⑦强化年度“两述两议两评”工作,推动企业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主业职责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2)针对“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年8月修订印发《泉州市国资委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市国资委党委责任23项、党委书记责任6项和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4项,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②年8月召开第18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结回顾半年来市国资委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研判当前市国资委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存在的瓶颈短板,并对下阶段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出意见。③按党委班子成员和市管干部挂钩联系企业分工,加强对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指导,持续深入推动企业党风廉政建设。④年9月印发《市国资委党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醒谈话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同时,要求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提升党委班子成员对制度重要性的认识,推动谈话工作规范化。年以来,市国资委7名党委委员已全部对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至少1人次的提醒谈话,并填写《提醒谈话记录单》。

(3)针对廉政风险防控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年8月印发《泉州市国资委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方案》,完成科室和个人廉政风险点排查整改,规范权力运行,查找市管干部廉政风险点39项,科室负责人廉政风险点26项,科室廉政风险点37项,一般岗位廉政风险点14项;针对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深入分析风险点产生的原因并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条,梳理科室主要工作流程图27项。②把廉政风险意识列入专题民主生活会内容。年7月3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认真对照检查,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意识。③年9月协同驻委纪检监察组组织党员干部到洛江监狱开展廉政警示教育。

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对“关键少数”监督不够有效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根据巡察反馈问题,主动约谈相关领导、科室负责人,重申纪律压实责任。②推动修订《泉州市国资委工作规则》《“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实施意见》《提醒谈话规定》等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③全面剖析年以来市属国企腐败案件,撰写《新形势下,我市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实践与思考》,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完善制度加强监管。④召开市国资系统警示教育大会,认真剖析黄铃芳、陈建华等腐败案例,深入企业开展廉洁从业教育专题讲座,以案释纪释法。⑤聚焦“关键少数”,在市国资委半年工作会上分析国资系统政治生态,重申纪律规定;在市属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书记轮训班上,作《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辅导讲座;组织党员干部到洛江监狱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警钟长鸣。⑥开展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达产、房屋安全排查、公务用车管理、制止餐饮浪费等专项检查督查,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及时约谈相关领导;坚持抓早抓小,挺纪在前,年度开展各种警示教育谈话人(次)。

(2)针对追责问责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组织重温《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泉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一案双查”工作的意见》,派人参加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案件审理专业技能竞赛和相关业务学习培训。②组织对省公路一公司系列腐败案件开展“一案双查”,梳理相关责任人员31名,逐一落实党政纪处分。③督促指导泉州水务集团纪委对吴移来、王汉荣案件涉案人员和责任人员进行查处,给予党纪处分7人,诫勉谈话、警示谈话10多人。④组织对两家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企业党组织负责人进行问责,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⑤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年度立案8件,予以党纪政务处分8人。

(3)针对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指导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积极协助市纪委监委推进市管国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认真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②督促指导市管企业纪委配齐配强纪检监察人员,积极探索全覆盖监督新模式。如,泉州城建集团纪委“垂直监督+联动监督+一线监督”三位一体监督网、泉州水务集团纪委“联络员+分片区+派驻廉洁监督员”三项制度、泉州交发集团纪委综合派驻垂直管理机制等。③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抽调企业纪检干部参加巡察工作、干部考核、集中办信、安全大督查等中心工作或跟班学习,着力在实践中提升综合能力。组织企业纪检监察人员观看中纪委系列培训光盘、参加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专项学习和测试,全年累计组织培训达人次。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

(1)针对接待费、会议费报支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年1月修订完善《泉州市国资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接待费、会议费报支流程,确保报销凭证完整,手续齐全。②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接待费、会议费管理有关文件规定,确保人人知晓财务管理相关规定。③严格规范报销程序,重申要按财务管理规定,认真填写报销预算单、决算单、签到表及相关票据要素,凡手续不完整不予审批。

(2)针对违规报支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列出清退明细清单,督促相关人员即时清退年以来因公出差绕道或滞留返回增加的费用、因公与企业出差由企业报支的费用、超范围超标准报支差旅费,已按要求上缴财政国库,并及时对相关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②积极组织财务人员参加上级和市财政局举办的财务知识培训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按照《泉州市国资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差旅费报支,做到材料齐全准确。

(3)针对清理违规发放津补贴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严格执行津补贴制度,规范发放津补贴,全部清退年为机关干部提供午休棉被产生款项。②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规范委机关工作人员加班误餐补贴发放方式,按时发放至个人银行卡中。

(4)针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按照市车改办要求,年底前已清退借用下属及外单位所有车辆,并于年12月制订《泉州市国资委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市国资委用车制度。责令1名退休人员缴交私用公车产生费用,并对其本人进行处理。

(5)针对厉行节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严格控制委领导到省外参加企业组织的培训班,杜绝与培训内容无关的工作人员参加。②年9月制定《关于规范市国资委机关干部职工出差或休假请假制度的通知》,建立市国资委干部职工出差到省外和休假请假情况登记台账,规范干部出差或休假请假行为。③严格执行市直机关单位采购制度,加强采购预算管理及审核,规范采购流程,确保采购流程合规、手续完整。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年6月起,已无租赁摆花租金支出;年8月相关人员已清退年以来参加与本单位业务无关的公务出差费用,已按要求上缴财政国库,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⑤年1月修订《泉州市国资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年7月制定《泉州市国资委机关现金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委机关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

(6)针对相关人员兼职领取补贴、转嫁培训费用、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年7月督促市国资企业协会退还1名退休干部在该协会兼职领取的交通、通讯和误餐补贴费用,按要求上缴财政国库,并予以批评教育。②年8月下发《关于开展所出资企业在职和退(离)休领导人员在社会团体兼职取酬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督促所出资企业开展领导人员在社会团体兼职取酬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经所出资企业自查,未发现所出资企业领导人员在社会团体违规兼职取酬情形。③严格执行《泉州市国资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票据审核,做好票据规范完整,督促相关人员补充完整报销凭据。今后将严格执行培训班“谁举办、谁承担费用”的规定,不向参训人员的企业分摊培训费用。

4.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精简文件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年1月修订完善《泉州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公文处理的行文范围、行文规则、文种格式,并推行公文错情通报制度,以减少和杜绝公文错情。做好发文源头控制,每次会议通知、每份公文均组织认真把好规模关、规格关、质量关,严格落实公文行文党政分开原则,该使用行政发文不用党委发文。年7月起,行政方面的会议通知、常规工作检查不再以党委正式文件下发。

(2)针对研究工作有时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年8月修订《泉州市国资委党委会议制度》《泉州市国资委委务会会议制度》《泉州市国资委专题工作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议议事程序,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杜绝事后研究等不规范现象。②根据《泉州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规范办文流程,把好审核、签批关,建立发文情况登记台账,杜绝提前签发公文的情况发生。

(3)针对主动服务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在年8月修订的《泉州市国资委工作规则》增加“调研制度”相关章节,明确开展调研要求、方式和结果转化事项。要求委处级干部每月提出工作安排,各科室逐月进行工作计划和逐季度工作总结,增强委机关干部工作计划性、主动性。及时要求委处级干部从监管工作和服务企业方面,安排年度调研计划,主动靠前服务企业,增加到企业调研指导频次。年以来,已开展泉州晋江国际机场在建项目、泉州城建集团片区开发建设和重大项目投资、企业房屋安全隐患情况、资产管理等调研工作97次。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关于党委组织领导功能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1)针对执行议事规则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严格规范相关会议制度。年8月修订《泉州市国资委党委会议制度》《泉州市国资委委务会会议制度》《泉州市国资委专题工作会议制度》,明确党委会、委务会、专题会议均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到位,并附有关议题材料。②合理安排议题,保证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确保对重大问题做出及时、正确的决策。③根据年7月出台的《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规定》,督促泉州金控集团按照要求重新履行泉州易华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审批程序,经资产评估、进场交易后于年9月完成转让。

(2)针对班子成员分工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年7月27日召开党委会议,组织委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提高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②立足委班子成员和其他市管干部调整变动情况,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市委报备后,先后3次印发《关于调整市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市管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细化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市管干部分管事项、分管科室和联系企业情况。

(3)针对党委中心组示范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年4月制定《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6月对《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调整,9月印发《泉州市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推进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②要求处级干部结合分工,在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上领学,带头研讨,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2.关于抓党建主责主业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推动企业党建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年8月市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再次集体学习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并开展交流研讨,切实增强国企党建的“根”“魂”认识。②创新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制定《企业党建工作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绩效评价结果直接作为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评中党建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分的分值,作为评价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综合考核评价衡量党建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作为干部使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对绩效评价等次未达到“好”的,企业党组织书记年度干部考核(综合考核评价)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对绩效评价为“一般”和“差”的,要约谈提醒、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推动企业改变“重业务轻党建”倾向。③从推行党建工作机制入手,推动企业抓实基层党建,年8月组织企业交流推行“五责五联”党建工作机制的经验做法,构建企业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的常态抓手。④采取召开工作推进会、工作例会的方式,部署企业党建重点工作,召开年度市国资系统年中工作会,建立党建工作例会制度(第一次例会于8月18日召开),定期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推进党建重点工作,增强国企党建工作责任意识。⑤开展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专项排查,采取措施推进双覆盖,截至年10月,家实际运转的基层企业中,家有党员的企业全部实现组织覆盖,28家无党员的企业已通过组建群团组织、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全部实现党的工作覆盖。⑥督促出资企业全面完成9家权属公司党建入章工作,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的职权。⑦全面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企业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推动党的领导有效融入公司治理。⑧加强外贸公司党建管理,目前已把外贸公司纳入会议参会名单、文件发文对象,纳入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考评、评级定星范围。

(2)针对对机关党建缺乏监督指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加强党委对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克服机关党建“灯下黑”现象。党委发文涉及机关党建工作的,将机关党支部工作纳入发文主送或抄送对象,列入党建工作部署、检查的对象范围。②营造机关党支部创先争优氛围,做好参评年市直机关“五好”党支部创建工作,抓好“构建党建工作绩效管理体系”机关党建重点项目建设。③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严格落实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至年10月机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4次,支委会10次、党小组会30次(3个党小组),上党课1次,开展警示教育、红色教育等10次主题党日活动。④认真核对近年来相关会议记录,年3月25日机关党支部召开的党员大会,由于记录人员未认真核对,将2名请假人员记为到会人员,存在记录不实的问题。已经责成记录人员认真核对,并对当次会议的出席人员记录如实修正。⑤年9月17日举办企业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成员纳入培训范畴。⑥推行党支部电子会议记录,加强主持人对会议记录的审核,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

(3)针对党员教育不够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严格落实《泉州市贯彻落实-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形成市国资委系统《党员教育培训责任分解方案》,扎实抓好党员教育工作。②举办党务干部培训,年10月分两期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培训支部书记多名。③年8月10日开展“机关党的建设”专题学习,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贯彻落实的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对机关党的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完成对市管干部个人检视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的整理归档。④年8月,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对章找差专题会,组织委机关党员干部重点对照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自我检查,并抓好整改落实。⑤严格落实领导上党课制度,所有委领导已全部到所在支部或联系企业、分管领域上党课。

(4)针对党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对-年市国资委党委管理党费报销凭证进行重新整理归类。②参照《政府会计制度》关于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做好-年党费的会计核算和账套设置。

3.关于落实党管干部和选人用人制度不够规范的问题

(1)针对落实干部培养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委(党组)干部培养主体责任的意见》和《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搭建培养平台,有效夯实干部培养主体责任。推选年轻的党员干部担任委机关党支部副书记或党小组组长、系统团委书记,为年轻干部成长搭建平台。年2-4月选派市国资委5名科室负责人到惠安县紫山镇参与驻村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等工作,促进机关干部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锻炼成长。②立足市国资委干部队伍年龄结构现状,有计划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按干部选任工作有关规定,年以来提任正科级干部1名、调动和遴选干部2名,年龄均为35岁左右,有效优化年龄梯次结构。年以来,按照市委组织部有关工作要求,先后择优推荐2名45岁以下市管优秀年轻干部建议人选,其中1名已提任市国资委副主任。③重申《关于委机关借用企业人员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严格把关借用名额、借用期限、人员条件、借用程序等。

(2)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工作规定程序,切实规范做好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工作。年7-8月组织选任企业领导人员拟任人选过程中,认真制定动议工作方案、推荐考察工作方案,明确选任职位、条件、范围、方式和程序。②按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泉州市国资委党委会议制度》,党委研究工作事项时,落实党委书记末位表态要求,《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在会议室上墙公开。③制定《委机关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规范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选任程序,并明确动议工作方案和推荐考察工作方案的要求。

(3)针对未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市国资委党委自查自纠、未巡先改,年1月以来新提任的2名科级领导干部均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其中新提任办公室副主任已于年6月进行试用期满转正考核,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后,正式下发任职文件。②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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