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年第26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精神,经专家研判,洛江区5个封控区已符合解封条件。经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决定:
自年4月4日起,对万安街道武夷花苑9栋、江滨花园8号楼、万荣公寓B幢、琯头社区东园、、号,马甲镇马甲村尾岭新村栋解除封控,调整为管控区。
解封不解防。封控区解封后,全面落实管控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理要求,居民要实行7天健康管理,每日进行体温自测和健康监测,不出小区(小组),不去公共场所、不去人员聚集场所,并严格按照洛江区现行的防控工作要求,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洛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年4月4日
来源:洛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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