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下午,泉州市人社局发布今年年泉州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泉州市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2%,基准线为8%,下线为3%,且企业支付职工工资不得低于泉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泉州市人社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该工资指导线是结合泉州近十年国民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情况以及年经济社会发展相关预期目标得出,经测算并报省人社厅审核批准。
通知提出,国有企业应按有关政策规定,在工资指导线范围内调整、确定工资增长速度和分配水平。工资水平已达到本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及以上的,要严格实行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原则上不应再增加工资。
国有企业要建立职工工资增长与负责人薪酬增长挂钩机制,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增长的企业,负责人工资也不宜增长,职工工资与负责人薪酬应保持合理的比例。
非国有企业应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合理确定企业职工工资水平。经济效益增长较快的企业,确定工资增长幅度时不得高于工资增长上线。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确定工资增长幅度时应围绕工资增长基准线进行。
经济效益下降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可适当降低工资增长幅度,但其支付给依法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海都记者从泉州市人社局获悉,今年7月1日核定的泉州最低工资,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南安市、石狮市、晋江市、惠安县最低工资标准为元;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最低工资标准为元。
下午泉州市人社局同步发布了泉州市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四个行业的工资指导线。确定年建筑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9.5%、批发和零售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0%、住宿和餐饮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9.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9%;四个行业工资指导线下线均为3%。
泉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如这四个行业的企业经济效益亏损、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工资可以零增长,但其支付给依法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上述相关人员称,这四个行业在确定本企业工资指导线时,要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使生产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适度高于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但一般宜控制在12%以内。
海都记者曾小琴
值班编辑丘天
视频惊险!晋江一巨型广告牌被大风吹落,砸穿小车!车主狂奔躲过一劫!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