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扶持补助马铃薯(含秋冬种和春种)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年马铃薯规模种植补助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
(一)申报主体条件
年10月5日至年3月30日止,在此其间连片种植马铃薯(含秋冬种和春种)20亩以上的单一种植专业户、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
(二)申报程序规定
1.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组织辖区内实施主体申报。实施主体据实填写《泉州市年马铃薯种植(含秋冬种和春种)奖补申报表》(附件1),并附土地租包合同和种植照片等材料,报所在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确认,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汇总后上报至市农业农村局。
2.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进行现场核实。会同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根据实施主体的申报材料,通过现场查看、周边群众走访等形式,实地测量核实,并在当地村委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农业农村局将情况核实报告报送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二、奖补办法
马铃薯种植(含秋冬种和春种)规模在20亩以上的主体,初步按年标准每亩补助元。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截止至年12月15日。
联系人:黄伟彬
附件:1.泉州市年马铃薯种植(含秋冬种和春种)奖补申报表
2.晋江市年马铃薯种植(含秋冬种和春种)汇总表
晋江市农业农村局
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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