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参内乡、长坑乡
撤乡设镇有关问题的决定
(年7月3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安溪县参内乡长坑乡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闽政文〔〕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安溪县参内乡长坑乡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泉政文〔〕21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安溪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
一、参内乡人民代表大会变更为参内镇人民代表大会,届次不变;长坑乡人民代表大会变更为长卿镇人民代表大会,届次不变。
二、参内乡人大主席团、人民政府分别变更为参内镇人大主席团、人民政府;长坑乡人大主席团、人民政府分别变更为长卿镇人大主席团、人民政府。
三、参内乡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人大主席、主席团成员、乡长、副乡长分别转为参内镇人大主席、主席团成员、镇长、副镇长;长坑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人大主席、主席团成员、乡长、副乡长分别转为长卿镇人大主席、主席团成员、镇长、副镇长。其中出缺人员应当依法选举产生。
四、参内乡、长坑乡选举的安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继续有效,任期不变。参内乡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转为参内镇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期不变;长坑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转为长卿镇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期不变。
其他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安溪县人大常委会
年7月30日
看完了
记得到文末帮忙点个赞和在看
来源:安溪人大、安溪报
1、转载此文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号的观点和立场。
2、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部分图片来自网络。为尊重知识产权,本号尽量标注每篇文章、每张图片的来源;若有来源标注错误、侵权或不愿意被转载,请作者持权属证明在30日内与本号后台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3、商务合作:(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