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降低贷款首付款比例首套房不低于20%
泉州网6月23日讯(记者许钹钹通讯员周育荃)记者从泉州市公积金中心了解到,为进一步减轻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资金压力,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稳定住房消费,即日起,泉州住房公积金降低贷款首付比例,首套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套首付比例不低于30%。
降低贷款首付比例。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提高二孩或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其他贷款申请条件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另加10万元。
提高租房提取额度。职工家庭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的,租房提取额度由每月元提高至元。
本次政策调整自年6月23日起施行,降低贷款首付比例政策执行至年12月31日止。
医保:支持个人账户支付核酸检测费用
泉州网6月23日讯(记者许奕梅通讯员王月清)日前,泉州市医疗保障局推出支持个人账户支付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费用等7项医保服务措施,最大限度释放惠企利企政策红利,助力泉州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据介绍,对于临床筛查或自愿进行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的参保人,支持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和家庭共济账户支付检测费用,以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益。
对疫情期间因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参保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生育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所在地调整为疫情非中高风险地区或解除封控管理防范管理的次月起3个月,缓缴期间不收取滞纳金、暂不划拨个人账户,待清缴后划入。
建立医保专员制度,充分发挥医保专员作用,引导新业态从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以灵活就业人员形式参加职工医保,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
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探索“泉州信用医保”线上个人授信服务新模式,为泉州基本医保参保人提供最低元授信额度,推动医疗付费流程再造,实现“先诊疗、后付费”,群众少跑腿、不排队、免操作,切实减轻患者的就医成本和资金压力。
此外,积极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加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执行社会办医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准入待遇,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支持鼓励二级及以上社会办医机构设立医保服务站。对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拆迁变更经营地址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申请可立即组织现场评估,评估合格后及时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加快推进零售药店恢复生产经营。
社保:扩范围延期限实行阶段性缓缴社保费
泉州网6月23日讯(记者许奕梅)日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落实扩大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三项社保费”)政策实施范围、延长缓缴期限。
●5个特困行业、17个缓缴扩围行业可申请缓缴
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等5个特困行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今年4月至12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今年4月至明年3月,在此期间,企业可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原已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再申请费款所属期为今年7月至12月的缓缴。
对于农副食品加工业等17个困难行业所属的、年申请缓缴前出现1个月以上(含1个月)亏损的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今年6月至12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今年6月至明年5月,在此期间,企业可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
●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暂缓缴费
对于今年被列入疫情中高风险区以及被纳入封控管控防范区等封闭管理区,并且今年申请缓缴前出现1个月以上(含1个月)亏损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今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今年未缴费月度可于明年年底前进行补缴。
对于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款,补缴时间不得晚于明年5月底;缓缴的失业保险费款、工伤保险费款,其中5个特困行业补缴时间不得晚于明年4月底(缓缴月份顺延一个月的,补缴时间相应顺延),17个缓缴扩围行业补缴时间不得晚于明年6月底,中小微企业补缴时间不得晚于明年1月底。
●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大型企业提至50%
此外,泉州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拓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受益范围,由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中小微企业扩大至该地区的所有参保企业。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实施期限截至今年年底。